譬如,马云作为电子商务的领袖,几乎没有人说他“很极端”,他是以笑面虎的姿态出现在众人面前。但事实上,从管理层面而言,马云不但十分极端、而且顽固不化(坚持的意思)。
假如不是这样的话,那么,马云不仅会在当时流行的做网站的道路上沦落为一个只赚点小钱的小商人,同时,他的那帮跟随着他的创业的兄弟们也会做鸟兽散(我故意使用“兄弟们”、而不是创业伙伴,因为它恰如其分的表现出了“组织氛围”的特征)。其实,马云对于当时刚刚流行的网络的看法很简单:它是一个工具,可以用来做电子商务。有人曾经问马云:你懂网络(技术)吗?马云蹬大眼睛,反问了一句:我懂它干吗?!这也是技术和技术应用的区别:懂技术的人只能做一个技术工程师,而懂得技术应用的人才能做一个企业家。
马云的极端,不仅仅在于他拥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也就是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更为重要的是,他坚持而不是半途而废----“坚持”源自于坚信个人的判断是正确的一种信念。
感慨一下:“极端”这个词,在信奉中庸之道的中国,其实是个贬义词。尤其是当有人试图将“人格、人品、品质”等等词语引入管理学的范畴,更是使得原本就模糊不清的管理变得雪上加霜。实际上,在人际关系层面,人格/人品等等才会发挥作用;可是,在管理层面上,这些词语不仅无用/而且有害。因为管理需要的是成就或成果。我们总不能说,你好/我好/他好,成果就会自然的出现吧?相反,人人都好的“和谐局面”,反而会因成果的缺失而导致“和谐的”集体死去。事实上,管理所期待的成果,来自个体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它如同一把利剑,劈开了别人看不见的茫茫一片,为企业个体寻找到独特的发展空间,也就是“个体的极端”的意思。
脱离平庸的唯一方法就是极端!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是如此。
通俗的说,“极端”是成功者的管理哲学,“中庸”是普通百姓的处事之道。二者之间截然相反,体现出了成功者和普通百姓之间的区别。我们常常说,成功者的特质之一的越挫越勇,其实就是来源于与众不同的极端。通常的情况下,质疑声或反对声越大,换来的反而是更加猛烈的极端,只有极少数的智者(智慧的人),才能从相反的质疑声中发现偏差从而修正极端。相反,由于大多数的普通百姓并不存在创造极端的能力,反而感受不到“越挫越勇”是一种什么滋味。
一般来说,越是极端,可能招致的反对越多,但也可能恰好相反,使得原本摇摆不定的人群坚定了站在了一个极端的一边,从而获得了更多的支持者或同道者。
这也体现出了极端的一个特质:“极端”既具有排他性、也具有吸纳性:排斥掉那些不喜欢这个极端的人,吸引进喜欢这个极端的志同道合者。因此,极端具有分开或拆分的力量,毋庸质疑。虽然社会整体拥有“创造极端”的人并不是很多,但是,少数的极端已经足以引领大众的潮流以及追随者了。通常情况下,一个创造极端的核心人物,带领着紧密的成员(核心团队),以及数量不等的追随者(非核心成员),开始了一场与另一个极端的争夺战----无论是争夺人才、还是争夺消费者。
从这个意义来说,极端本身不是问题,一个极端与另一个极端的较量才是问题。
极端具有排他性,这是毫无疑问的。接下来,就会产生一个问题:一群极端的人,是如何聚在一起共同创造的?许多人都把“沟通”作为了组建团队的必要条件,这是一个误解。我们知道,一个人一旦形成了某种极端,是很难改变的、也是很难沟通的,实际上,由于个体之间因知识背景以及经历和经验的不同等等,使得沟通本身常常是“鸡对鸭讲”,尤其是对于极端或准极端的人来说,沟通可能适得其反:越沟通/分歧越多,反而达不成一种共识。
这就需要认同的力量。在这里,认同是一种妥协的结果、而不是一个沟通的过程,也就是“达成共识”的意思。实际上,无论是组织成员向核心人物妥协,还是核心人物自我修正极端而成为一种变相的妥协,总之,它是一种妥协的成果。
一提到妥协,许多人第一反应是“坚持原则”或“原则不能妥协”。假如你这么理解妥协,那么,你很可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极端(偏激)的人。实际上,既不存在“终极的极端”,也不存在“极端的终点”,它的言外之意,所谓原则只是特定时间、特定情况的产物,尤其是在激烈对抗或竞争环境下,原则本身也是可以改变的。
通常情况下,一个极端往往是另一个极端的参照物,它将与之相反的极端当成了一面镜子,既照见了他人的长处,也看见了自己的不足。因此,自醒/纠偏/修正等等,成为了它们必备的常识与能力。
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具有大智慧的人,往往是“求同存异”的高手!他们显得那么的智慧、机灵并且胸怀宽阔,看起来一点都不偏激或极端。相反,他们能够将一个人身上的优缺点或长短处,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并且只关注优点、而忽略缺点,除非缺点已经构成了发挥优点的障碍。它的言外之意,发挥他人的长处不是智慧,而“忽略(他人的)缺点”才是智慧。他们能够从许多的分歧中发现共同的利益或共同点,从而为“认同”划上了一个漂亮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