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突破业主制,建立规范的公司制
所有制与其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可以采用同一种实现形式。不论何种所有制企业都要找到与之适应的实现形式,非公有制经济同样也要寻找到最好的实现形式。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形式。公司制是一种混合经济组织,它突破了单一投资主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它产权明晰,透明度高,实现了“两权”分开,有利于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有利于资产的流动与重组,把企业推向市场,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家,如果自己企业已有一定规模,应当大胆的进行公司制改革,走股份化、集团化之路,逐步实现有业主制向现代公司制转变,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资产重组改制。多数民营企业可以改为多个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条件的可以改为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3.突破家族制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在实现公司制基础上,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依法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既相互独立、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又互相协调、形成合力。对这四种机构权责和工作方法、工作程序要规定的清清楚楚,其中的关键是要明确董事会作为企业决策中心的职能。董事会要建立议事制度和工作程序,企业经营上的重要问题、经营者的选择以及利润分配等都必须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董事会的组成要视股东投资状况而定,也可以吸收有关专家参加董事会。董事长一般是由控股者出任。经理班子作为执行机构,全面负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对董事会负责。为了实行“两权分开”,董事长原则上不兼任总经理,由董事会按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聘任总经理,真正做到择贤用能。要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并探索如何发挥这些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
(二)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制定、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
1.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制定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共同需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包括组织机构设计、部门划分及职能分工、岗位描述、专业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管理表单等管理制度文件,是管理的依据。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首先,制定的制度必须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可操作。其次,制度要符合企业实际,不仅要与公司内部体系相吻合,还要考虑与外部环境如市场、客户决策链等的匹配性,具有复杂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灵活性。三是制度的制定过程是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一项制度经起草、研讨、评审、试行到发布执行后,并不代表制度的制定工作已经完成,制度的制定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不断出现的问题做出不断的调整,进行修订和完善。
为此,民营企业自上而下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整个制定过程要有全员参与的思想,和不断创新的思想。制度制订的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各级相关部门、一线员工要积极配合、参与,各抒己见,这项工作不仅仅是某一个部门的工作,更是全企业各部门的工作。起草后的制度草案要进行研讨,广泛征求各部门及员工意见,尤其是部门领导的意见。在此过程,各相关的领导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做,只有这要,才能保证制度的更符合企业实际,减少今后操作中的障碍,提高其可操作性。为了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制订的制度要有粗有细,粗的地方符合灵活性管理要求,细的地方则符合原则性管理的要求。可以将制度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基本的管理制度,如《组织管理制度》,其条款尽量是根本性的、准则性的和原则性的;第二类是一般的管理制度,如管理规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条例等,其内容是具体的、流程性的、可操作的,如《统计管理系统及操作规范》(各项企业管理制度文件有不同的称谓,因其各自的功能作用、影响范围、制定实施的程序等而有不同的含义)。同一项制度的不同条款也可有粗有细,对一些刚性的条款可根据外部环境的特殊性或紧急性要求制定相应的“快速通道”。说到创新,它贯穿于整个过程,一项制度从无到有,制度文件的设计、编制本身就是一项创新,要考虑内外环境、各种要素、条件和制约因素,以及与其他制度的相互联系等等。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创新性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互为基础的关系。所以,参与起草、研讨、修订及相关员工都要开动脑筋,不断创新。
当然,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要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前提。如果把制度比作民营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的软件系统平台,良好的组织体系和健全的机制便是硬件,而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就是系统平台上的应用。所以组织体制、制度平台、实施应用三者缺一不可。
2.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必须走向“法治”化,把大量的重复出现的事项,许多优秀的管理方法、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定下来,变个人的智慧为集体的智慧,服务于各部门与广大员工。所以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认识问题,企业自上而下要达成共识,执行各项制度不仅不会降低效率增加劳动,反而可以使员工尤其是经理们在同样条件下大大提高效率,使之从原有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降低其劳动强度与复杂度。
其次是制度贯彻执行的组织保证问题。企业各项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和一般管理制度)应由董事会或总裁发布执行,各级领导、部门经理在制度的贯彻执行中一定要起带头作用,保证制度的权威性。各级部门、领导、员工在执行中遇到问题时要做到一律先按制度执行,若认为制度不合理的,可及时向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考虑是否需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修订。同时,为了使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反馈有一个畅通的渠道,可按一定比例在各部门设置制度辅导员或审核员,并在各事业部分别设置一名总督导,总督导由总裁任命。从而构成从总部到各部门经理、总督导,到各制度辅导员再到公司全体员工的制度实施、监督、反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