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媒体而言,内容是头等重要的事——毕竟内容为王!这已经是圈内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媒体的内容并不都是同等重要的,更不是同等有含金量的。这却不是每个人都意识到的。
每家媒体在稿件采用的时候都希望用高人、用专家、用专稿、用特稿,甚至虽然自己不一定采用,却硬要先占住了再说。却不知道作为媒体,你需要尊重但不能讨好那些专家与高人。你要讨好的应该是那些读者,为他们的切身利益多考虑一些。
所谓高人也是相对的,任何高人与专家都是不能迷信的,有些专家说话并非从媒体受众的切身利益考虑的,而仅仅是从自己的位子、票子、帽子等角度去考虑,甚至不惜做一些哗众取宠等为人不齿的事情。因此,你需要看他所代表的是谁的立场,是站在谁的角度去说的。
其次是媒体选择或者是约稿,一定要充分尊重作者的基本权利,对作者的切身疾苦感同身受,对自己相中的那些稿件,或者是通过购买的方式,或者通过预购的方式,总之,你要让那些给你写稿子的作者——那些辛苦地爬格子的人感觉心理踏实。
在2007年4月19日,本人的文章《从作者的一稿多投到媒体的约稿欺诈》,深入论述过媒体与作者之间的尴尬关系。在此不再赘述。
虽然写专稿的人未必需要出去跑新闻、做采访,但能够把文字组合到一起,给媒体的读者带来美的享受,或者对其生命的取舍带来启发,那同样是一种劳动,对媒体的价值提升同样是付出,而且是核心价值的提升。
当然某些特定媒体寻求重要的稿件总是不惜血本的。
但本人认为特稿或者专栏的做法需要慎重使用,那些专栏作家或者特稿写手必须是要你的读者对某些人提供的文字性产品的“消费”有了依赖性之后,才值得采取的做法,但毕竟那是比较稀有的资源,而不一定是多多益善的。
每期出版物都应该是一顿丰盛的大餐,假如都是大鱼大肉,食客们感觉油腻,对媒体而言也会有暴殄天物之嫌疑。适当来几碟开胃小菜或者甜点也是必须的。
对媒体而言,专业的评论员或者导师都是需要被当作旗帜使用的。
旗帜性的人物是需要媒体以顾问之礼去对待的。对你的客户而言,他们是桥梁,是信任的背书;对你的读者,他们是指路明灯,是值得崇拜的偶像。对其他媒体,他们是被追捧而难以捕捉的王牌。你需要把自己的媒体平台与他共享,把你的媒体推销给他们,至少你的态度会让你少一些真金白银的投入。他们是你的企业的盾牌与阵地。他们是坐镇中军就可以稳定军心的人。
对旗帜性的人物,做到任何程度的尊重都是应该的,但也是需要现实一些的。
地位越高的人,越需要出言谨慎,越需要注意祸从口出,要多考虑说话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要给你的读者与专家之间造成距离的美感,而不是让专家太有亲和力。
比如专栏、高端对话、社会活动等形式方面的号召力,就需要以那些可能或者曾经花钱赞助你的活动、花钱买你的广告与为他们的客户订阅你的媒体作为礼品的企业机构为基础,并在当中选取一些有一定的号召力与带动作用的企业机构,多给他们提供有价值的资源,因而,这些旗帜性的人物往往会需要从战略角度去整合的,他们不仅能写能说,而且能够形成积极而正面的效果。
不要寄希望于旗帜性的人物,他们通常都不敢说话,你让他们摆摆样子就足够了。
而且单纯的旗帜性人物会让你的媒体严肃有余,活力不足。
因此,你必须要找到一些敢说话敢爆料、说话不会得罪人的人物。比如娱乐圈的宋祖德,虽然总是遭遇别人的诟病,却是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样式的人。他们是你的媒体尖刀与利剑性的人物,让你的任何对手都不敢小视你的存在,都怕得罪你,而同时也会对你产生负面效果。因此这些人作为爪牙还可以,但要拉他们做心腹,怕只会把你的内心抓得伤痕累累。
对一些只想利用你的媒体达到自己目的,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的人,除了收取他们相应的费用,怕也没有什么可商量的!这就是内容上的在商言商。
还有一类人仅仅提供一些不痛不痒的垃圾信息。
比如某些内容是由编辑从其他兄弟媒体上采编过来的,另一些媒体是记者采访回来写的,还有些内容是多少花一些价钱买来的。作为内容的提供者,要能清醒地认识到:不管媒体的内容团队多么敬业,总是会有些内容是在敷衍了事。
就如一栋建筑再宏伟,都会有看不见的“土坷垃”去填充缝隙。
媒体在内容上的投入,需要投入,需要谨慎,更需要讲究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