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八年的纠结后,“杏花村”商标被一分为二,两家企业共享,有人戏称为“酒”在山西,“玩”在安徽。
看似公平的判决,山西杏花村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并不服气,无奈,法律条文并不能帮助酒厂彻底地拥有这个享誉千年的牌子。除了惋惜,企业更应该回头检索在商标保护的其他方面是否完善丰满。
难隐的痛
对于很多酒厂,尤其是哪些知名的酒企业来说,“被仿冒”有时候是防不胜防。
这边有“杜康”酒,那边就出现了“牧康”酒;红星二锅头硬是被曲解成“红日生”,为此,很多企业甚至在商标成立之初就不得不在企业内部增设了一个特殊的机构——知识产权部,负责商标的维护、开发还有市场的打假工作。
有一个例子,在“2009安徽十大知识产权案”中,与酒有关的就有两个案例:一件是“优级皖酒”侵权“皖酒”,安徽皖酒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合肥蚌皖酒酿造有限公司侵犯了其“皖”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精品皖酒”的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另外一件是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投诉河南汝阳县杜康遗址酒厂侵犯了其“酒瓶”实用新型专利权。
《华夏酒报》记者曾经历过“优级皖酒”侵权“皖酒”案件的二审程序,当庭双方也是据理力争,互不相让。
“自2008年,这家企业的产品就在一些市场上销售,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那段时间,我也在到处搜集资料准备起诉他们。”安徽皖酒集团知识产权部的负责人表示,他坦言,有时候,他“更像一个消防员,要四处救火。”
这起案件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除蚌皖酒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诉争的呈‘品’字型的‘徽皖酒’白酒商品包装装潢外,安徽皖酒集团也放弃了对蚌皖酒公司的赔偿请求。
安徽是白酒的生产和消费大省,白酒产业在全省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徽酒品牌众多,几乎县县有酒厂,甚至延伸至乡镇,阜阳、淮北等皖北地区情况更为典型,其市场竞争也异常惨烈,但这并非企业可以“肆意妄为的理由”。
据有关人士分析,这期案件表露了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白酒企业的保护性心理,希望各白酒企业之间能共同发展,但前提必须要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放到第一位,否则行政干预的后果只能会让市场的竞争进一步恶化。显然,这只是部分人员一个美好的奢望。
据皖酒集团相关人员透露,他们已经发现“优级皖酒”部分“侵权”产品出现在江西省的部分市场上。
看来,所谓的商标保护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除了法律意义上的途径,企业更应该未雨绸缪,首先在保护措施上做到全方位、多角度,而别让有些人钻了空子。
“现在许多企业只注重了企业品牌和商标的注册,对于子品牌和副品牌都有所忽略,这个案例其实给许多酒水企业敲响了警钟。其实这个案例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企业要强化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在酒水行业,类似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很多。”安徽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教师,著名营销管理顾问王唤明表示。
而为了加强企业之间的联合打假,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安徽省白酒知名企业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也年年召开,今年已是第三届,“联合反恐”就是为了“共同抗御市场的风险,特别是各种各样手段不断翻新、形式越来越有复杂、操作越来越隐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警惕“商标抢注”
尽管花样繁多的假冒产品让企业焦头烂额,但毕竟拥有正当的防卫工具,可以“依法查办”。但是,有一种行为却让不少企业吃尽苦头,那就是商标的“抢注”。
第一位因抢注商标而获利的人是谁我们无从考证,但肯定这个人没有预料到的是他的这种行为会催生一个“职业”出来,自从“职业抢注人”出现后,商标的注册犹如潮水般涌现。
关于这个商标抢注也有一个案例是发生在著名的法国葡萄酒“CASTEL”身上。
2009年12月15日,中国上海卡斯特公司与法国GCF酿酒集团宣布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并在上海举行了“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揭牌仪式——需要说明的是这家新公司与卡斯特兄弟集团(“CASTEL”商标持有人)并无任何的业务关系。
在此次揭牌仪式上,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aihuau.com委托的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针对国内卡斯特市场的混乱局面,还“义正词严”地作出了严正声明表示,为保护“卡斯特”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对各种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还需要我们看看“卡斯特”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过程。
据中国商标网的信息显示,早在1998年9月7日,温州五金交电化工(集团)公司酒类分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卡斯特”商标的申请。注册类别为33类,具体为果酒、葡萄酒和酒精饮料。
到了2000年3月,“卡斯特”获准注册。2年后,“卡斯特”从“温州五金交电化工(集团)公司酒类分公司”转让给“李道之”个人。
上海卡斯特酒业董事长李道之早年创立上海班提酒业,从事葡萄酒销售10余年。去年,上海卡斯特酒业便已经和法国GCF酿酒集团结成了战略伙伴,销售“卡斯特”干红葡萄酒。
2005年7月,法国卡斯特兄弟申请“卡斯特”商标,同时对李道之的“卡斯特”商标提出“撤三”请求(以李连续三年未使用“卡斯特”商标为由,要求予以撤销)。
2008年11月,经多次审理,法方败诉。
显然,事情并没有按照法国卡斯特兄弟预想的发展,在中国,他们碰到了硬茬,法语娴熟的他们显然还没有练好熟练运用汉语的本领。
也就是说,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是温州籍“卡斯特”商标的合法使用者,而“CASTEL”是法国卡斯特兄弟的正宗品牌。
“CASTEL”≠“卡斯特”的闹剧让宣称早已谙熟中国市场的法国卡斯特兄弟集团多少有些尴尬,然而,事已至此,“CASTEL”也只能吃一堑长一智了。
商标的保护是一场持久战和耐力战,另外,企业还要做的就是引导消费者“认牌”消费,同时,为维护自己的商标信誉而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