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及版权,搜狐的过往不可不提。跟其他几家门户网站一样,搜狐在图文、音乐方面的版权官司缠身,有着一段并不光彩的过去,这成为前不久搜狐参与的“互联网视频反盗版联盟”状告优酷后,后者质问搜狐“有何资格来告我们”的口实。
事实上,在互联网一路崛起的过程中,版权问题一直如影随形。图文时代,门户网站通过对传统媒体的内容零成本的复制+粘贴,建立了海量的内容规模优势。但新浪、搜狐两大门户逐步站稳脚跟之后,作为既得利益者,版权立即成为一道必须强化的门槛。2002年,新浪网宣布对搜狐网的抄袭和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搜狐网立即反告新浪抄袭。这一出闹剧与今天的搜狐与优酷的互掐如出一辙。其实,正是图文时代的几场官司的教育,让搜狐决定在视频上走上正版之路。“盗了以后成本太高了,扯皮。”张朝阳说。如今几大门户网站的文字和图片都是跟传统媒体签订转载协议,盗版已经基本绝迹。现在,视频领域在经过大浪淘沙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家领先者之后,正版化成为必然,内容门槛成为各家必需的一层盔甲,对于实力雄厚者来说,更是进攻利器。 内容价值的回归现在,内容商似乎正在迎来最好的时代,视频网站对内容资源的争夺极大地抬高了影视版权的价格,三四年的时间涨了上百倍。例如,2006年之前,一个节目包(包含很多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打包出售)只要两三万元,一部好电影也不过5000~10000元之间,如今一个节目包至少要几百万元了,据说目前热播的连续剧《新三国演义》的版权甚至炒到15万元/集。 “就像买地块一样,版权早晚会升值。”这种观点在风险投资界也开始流行。IDG亚洲区总裁熊晓鸽从2000年投资拍摄电影《庭院里的女人》,到今年投资电影《高考1977》、张艺谋的舞台剧《图兰朵》等影视内容,他对内容的态度与投资互联网公司一样坚持。 从这个角度看,内容商和数字版权的价值在中国正在受到重视,而那些投资好莱坞经典旧影片并积累自己版权库的公司资产也已经升值。 鉴于此,渠道商纷纷向视频产业价值链的上端延伸,门户网站搜狐不惜斥千万巨资购买视频版权以参与分销,盛大并购华友世纪这样的CP。据盛大内部人士透露,陈天桥对内容有着深厚的情结,在拥有游戏运营平台和盛大文学这样丰富的内容平台之后,他下一步就是收购影视制作公司,把小说拍成影视剧并打通整个产业链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在文学网站的外衣下,盛大文学实际上是一个拥有超过20万种版权的版权运营公司,是以版权为核心的、实现版权的“一次生产、多次利用”。今年年初还特地挖来曾任国家新闻出版署外事司司长的周波立担任首席版权官,专门负责版权事宜。 版权的终结? 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诉讼并不是解决版权问题最理想的途径。而是一个“时间长、伤感情”的方式,也不利于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而目前,以正版为基础的商业链条在中国自发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正在攻破旧的商业模式及依附其上的版权体系。 互联网大会期间,优酷、新浪联手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了“网络影视发展CEO联席会”,象征着版权方和平台商这长期对立的两大阵营尝试探索长期的合作方式。双方未来一旦达成合作,意味着沿袭多年的支付版权费的模式将不再成为主流,广告分成和广告置换将可能成为双方未来合作的主要模式。 “链条的合理模式还是分账,而未来终端的发展将决定内容如何分成。”这已经成为了业内人士的共识,分账的模式建立在市场的足够规模化之上,而终端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商业模式的建立。互联网电视和手机有可能开启庞大的付费市场,也能成倍放大视频广告的商业价值,他们认为像苹果的iphone手机这样的多媒体娱乐终端,就对内容商有强大的议价能力。而像微软、谷歌运营商等有经济实力、有诚信的公司作为移动终端运营平台,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缺少权威第三方统计点击率产生的扯皮问题。 同样,在与视频相比更为分散的图书市场,谷歌、亚马逊、方正、汉王也在探索,用广告分成和付费分成的方式颠覆古老的图书版权体系。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埃瑞克透露谷歌不仅将在明年推出电子书产品(不排除和Kindle等电子阅读器进行合作),还将推出在线电子书店Google Editions。谷歌图书的商业雏形已渐渐浮出水面。 未来无论你是面对电视、电脑、笔记本、手机还是电子阅读器,都能随时获得文字、图片、音乐或者视频,那时候,终端和受众的极大广泛使得内容在数字化的分发模式下获得难以想象的商业价值。也许真会如美国著名游戏设计大师Ernest Adams所描绘的那样,50年后,孩子们会问我们,“爷爷,这本古书里的符号代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