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如何跳龙门?依靠“官家”好做事|www.aihuau.com|19千年的盐商沉淀,在上述“自然条件”下,遇到一个特殊的政策,晋商便瞬间长大了。这个条件就是明政府为解决庞大的边镇军饷问题,实行“召商输粮而与之盐”的开中法时。由此,这些蓄势多年,拥有临北方边镇和盐池双重优势的晋商,便义无反顾地捷足先登,迅速兼盐、粮商于一身,把晋商这个涓涓细流瞬间汇成大海,一举成为全国商业中的劲派。明朝的时候,关于盐的买卖分为两种,一种是“户口食盐法”,一种是“开中法”。所谓户口食盐法,就是按照人口的数目来供应食盐,这种供应是由政府提供的,但是不是免费的,百姓要按照盐价来交纳粮食或银钞,这种方法制定于永乐初年,但是由于管理不善,有时候百姓虽然交纳了盐价,但是却经常不能及时得到食盐,所以这个方法不久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种方法就逐渐的盛行起来,这个方法就是开中法,开中法实际上是整个明朝盐法的主体,最初主要是为了供应北部边塞地区军事消费而采取的一个政策。当时的背景是,明朝建国后,为巩固其政权,曾多次出兵塞外追击元蒙残余势力。而蒙古各部也经常南下扰边,使明朝的统治受到严重威胁。为了防御蒙古,明朝政府在北边设立九个重镇。相当于现在的九大军区一样的,驻扎了大量的军队。军队的人数非常多,一度达到了120万人。120万人相当于说,要有120万人的生活的消费和军事的消费。为了解决数万大军的粮响,明太祖在北部地区实行屯田垦殖制度,借此减轻国家财政压力。当时采用的屯田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军屯,一种是民屯,再就是商屯。所谓商屯就是招募商人到边境地区从事屯垦,将收获的粮食卖给军队。因此,有地利之便的山西人就蜂拥而至,从而奏响了明清晋商兴起的序曲。

前面提到,为生计忙活外出奔波的山西人,能遇到官家招募屯垦,自然是欢呼雀跃。但是,一个很客观的问题是,单靠屯垦是不能解决这么庞大的群体消费粮食的需求。怎么办?历史又推出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山西人杨宪。洪武三年,也就是1870年,时任行省参政的杨宪,给朱元璋上了一个奏折,提出个建议:“募商人输粮于边以佐军食,并以盐偿之。”利用政府控制食盐,就是让商人把米粮输送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准许其贩盐来作为报偿。商人把粮食运到边境上。政府给他一部分盐引,引也就是准许贩盐的凭证。商人拿上盐引了,只要给边关运了多少石粮食,一般情况是200石粮食,政府就给你一张引票。你拿这张引票,就可以去两淮、河东盐池换盐去,换盐以后你再去卖盐。自古以来垄断生意利润最丰厚,这样,粮运过去后换来的盐买卖中间的差额利润是非常大的。这个政策有三个好处,一个是利于国家,第二便于商人,惠商,第三是利于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这是个一举三得的事情。朱元璋听了,龙颜大悦,准奏!诏令全国:号召商人运输米、麦、豆粟至边塞或边远缺粮地区,政府登记缴粮种类和数量,以及应支盐数,发给凭证盐引,商人持盐引赴产地支盐,准其在指定地区贩销。开中法初行于大同,以后各行省边境,亦多仿效。各地纳米与中盐的比例不同,一般以里程远近而定等差。这就是历史上的“开中法。”《明史·食货志》如此记载:“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这一介绍指出了开中法与此前盐制的显著区别.即商人需要以粮草易盐,而不是以货币购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