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2008中国营销
大学生干个体户,8个行政部门联合开“绿灯”,16项收费可以免单。据了解,2008年年底前,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共计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涉及高校毕业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最常见的是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和税务登记证费,收费标准分别是20元和40元。
其他收费,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运输管理费等,则是根据具体营业额按一定比例收取。
条件要求
毕业两年内才可享优惠
高校毕业生要想享受上述优惠,首先是所从事的行业不能是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等)。
其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必须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明,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收上述有关费用。
大学生干个体可免的16项收费
收费单位 收费项目
工商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税务局税务登记证费
卫生局卫生监督防疫收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
国土局矿山采矿登记费、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
劳动局职业资格证书费 农业局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林业局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交通委 运输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