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绝对不是你所想象的标题党,至少这个标题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危言耸听,如果你曾经或正在创业,那你一定有所感悟,如果你可能走向创业,那希望这句话能够为你提个醒。创业,要像狗一样趴下去,而不是很爽的做老大。
在我的帖子《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理想》里,网友“新鲜青铜器”在回复中影射我是条会摇尾巴的狗,我没有否认,不止是因为我属狗,还因为我喜欢狗,尤其喜欢那种不止是会摇尾巴、更会在关键时刻帮主人一把甚至救主人一命的神犬。
其实我当然知道他所说的会摇尾巴的狗是那种经常在阔太太面前出现的哈巴狗,那种除了摇尾巴乞求主人的爱怜、其它什么都不会的宠物狗,它们只是寄生在有钱人的身边浑浑噩噩度日,而不懂得如何在自己的生命里创造真正的价值。我断然不会做这样的狗,如果要做狗,我只会努力让自己做一只神犬,比二郎神身边的啸天犬还牛的神犬,可以轻松吞掉月亮的神犬。
我喜欢狗这种动物的理由和很多人一样,主要也是因为它们的忠诚,还有就是它们比所有的家畜都要更勇敢、比野生的禽兽又更通人性。在人类社会中,狗其实一直在扮演各种为人类服务的角色,比如最常见的拴在院子里的看门狗,牧民们经常豢养的牧羊犬,为盲人们服务的导盲犬,世界各国警方都驯养的缉毒犬等等,它们默默无闻的尽职,不知道是否也是上帝赋予的使命。
曾经去基督教堂听牧师讲道,有关《圣经》中avoda一词的上千次使用,和它的多种含义。avoda这个词语在《圣经》里不同的语境下被翻译成五种不同的意思:觐拜、服侍、劳动、服务、手工艺,也就是说这五种意思在《圣经》最原始的记录里是同义或者近义的,至少是可以互相衍生的,所以由此理解,我认为创业和打工这两种归属于“劳动”下面的事情,也不需要去区别什么差异化甚至什么贵贱高低,只是不同形式的avoda而已。
在现在这种强调团队、强调分工合作的环境下,站在这种立场上被称作打工的事情,换到另外一个立场可能就可以看作创业,同样创业也可以被看作打工,只是立场不同而已。
以互联网行业为例,经过十年多以来的商业化发展,已经变成一个“知本+资本”才能共同缔造商业成功的行业,虽然也时有白手起家的成功者涌现,但是这种人要么是天才、要么是瞎猫碰个死耗子,更多的创业者都是在风险投资人的资本支持下把自己的“知本”转换成可以兑现的更巨大的“资本”,即使那些天才和瞎猫们,要想取得更大的商业成功,也都离不开这种资本的大手。
对于很多风风光光的创业者来讲,他们也可以说是用一种合作关系而非直接的雇佣关系在为投资人打工而已,现在国内互联网行业为国外资本家打工的精英们可不在少数啊,他们有的实力很足可以在资本家面前挺直腰板,更多的可能不得不在资金的重压下选择暂时像狗一样趴着。
像狗一样趴下去,是让自己获得一种平易近人的低姿态;像狗一样趴下去,是给自己空挡以便积蓄力量厚积薄发。
合作,是这个时代背景下创业者、投资者们不可规避的主旋律,你可以把你的合作伙伴当成一条摇尾巴的狗,你也可以把他当成一个忠诚友好的朋友,建议你选择后者,因为一旦你把他当成狗,那你可能就要冒着把他逼成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