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轮有公司窝轮和衍生窝轮两种。
公司窝轮是由相关公司发行的。发行公司轮的目的,一般是为了集资或奖励员工、股东。到期时,若企业的股价较行使价高,投资者有权以行使价购入相关企业之股份,企业必须相应发行新股以履行承诺。因此,公司轮被行使时会摊薄股东权益。目前市场上公司窝轮已越来越少。
衍生窝轮则主要由投资银行发行,我们所说的窝轮主要指这种。衍生窝轮只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以小博大的投资工具,与相关企业无关。到期时,如果股票的结算价高于行使价,则发行商将差价部分以现金结算给投资者。这类窝轮数量占窝轮市场的绝大多数,交易非常活跃。
目前香港发行这种窝轮的投资银行(也就是庄家)有十几家。由于发行数量众多,透明度高,发行商之间形成竞争关系。表现在窝轮条款和引伸波幅的确定上,就是各家窝轮在到期日和行使价相同的同情况下,时间溢价(即未到期前窝轮本身内含的时间价值)、引伸波幅差别不会很大。
随着H股、红筹股市值随价格上升,越来越多的这类公司达到发行窝轮所要求的流通市值40亿港币标准,加之它们成为市场主流品种,因此以它们为正股的窝轮的发行量急剧增大。例如,新上市的中国人寿、平安保险等很快就有了数量不小的窝轮发行,马钢、上海石化、沪杭甬高速、宁沪高速等H股也都发行了窝轮。
这些窝轮的发行商是靠什么赚钱的呢?如果仅靠与投资者对赌来赚钱,像去年的牛市行情,岂不要大赔特赔?事实上,这些大资金玩家,为了长久生存都是先通过对冲手段锁定风险,然后赚取时间溢价。
发行商在出售窝轮后,往往通过高息票据、期权、或买卖正股来作对冲。例如,在出售一股窝轮后,发行商就会根据窝轮的价值状况变化(价内、到价和价外),买卖适量的期权或正股,将正股的方向性风险转移掉或化解掉。这样,正股的升跌不再影响发行商。当然有时对冲也不能为发行商消除全部风险,1997年金融危机期间,由于正股波幅急升(不是价格急升),发行商的对冲成本急增,某些情况下甚至无法对冲,部分发行商出现了严重的亏损。
发行商发行窝轮的主要目的是赚取“时间溢价”。例如,一只窝轮以0.3元发行,执行价1.8,而正股价格2元,时间溢价就是0.3+1.8-2=0.1。当然,这里没考虑发行窝轮的上市费、牌照费、律师费和销售等方面的投入。一般而言,正股流通市值越大,窝轮溢价就越低,如约1/3的汇丰窝轮中溢价低于1%。这也是发行商之间竞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