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愈激烈、消费者愈成熟,则营销费用愈加高企。在这个营销资源被大量消耗、甚至浪费的时代,如何降低营销费用是诸多企业都在着力研究的问题;看上去财大气粗的开发商也不例外。
是不是每个项目都必须独立推广?是不是不同的开发商就应该各自为战?这些问题在今天来看,答案都是否定的。
第一种情况:同一个开发商的不同楼盘。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这些楼盘均处在同一城市,或面对类似客群,则完全可以采用联合推广的形式。4年前我们为山东天业地产同期服务多个楼盘时,我们就把这种联合推广的模式进行了深度贯彻。
具体形式也有多种:1、报纸等大众媒体投放。A、整版之类的大版面投放时,以企业为中心,同时附带多个楼盘主要信息,项目概况、效果图、地址、电话等;B、半版等中小版面投放时,以一个项目为推广核心、占据绝大部分版面,捎带其他楼盘简略信息,案名、地段和价格等核心信息、咨询电话等。尤其是后者使用较多,因为当时我们的主推楼盘是新东方花园,故而基本以该楼盘为主,但其他“被捎带”项目也取得了很好的广告效果。2、宣传物料亦用此法。3、不同项目接待现场都有其他项目的资料和展示。4、展会等各类现场活动均是集体出场、联合促销。
此种推广方式对于同一开发商而言,绝对是事半功倍,性价比极高。
第二种情况:不同开发商的不同楼盘。
在常规大众媒体的广告投放上,不同企业的不同楼盘确实难以开展“联合投放”的策略,因为容易引起认知偏差,故而上面第一种情况中的几种形式在不同开发商之间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然而,归属同一区域、但客户群不同,或是不归属同一区域却客户群重叠的项目,却大有合作的必要。尤其在销售现场和各类活动的互助与互动方面。
例如,我们目前正在操作的中铁·汇展国际与九如山庄两个项目,一个是高端写字楼,一个是别墅,产品类型截然不同,但面对的客群却明显存在重叠,像这样的项目就有联动的必要。可以在各自的销售中心摆放对方的物料与展示,也可在一方搞活动时,邀请对方参加,共同分享客户。再如,同一个区域内的、客群几乎完全不同的项目,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既然不存在竞争关系,那么,也许对你而言的“垃圾客户”,到了对方那里就变成了“准客户”;尤其在同一个区域内时,这种情况还非常多见,中铁·汇展国际就完全可以和诸多常规住宅项目展开合作。
当然了,既然是不同企业间的合作,要么就是惺惺相惜的纯粹友情互助,要么就都要记录好客户来访信息,一旦成交自然要按照约定给对方支付佣金。
如今企业都在谈整合资源,但多数情况下谈的都是整合不同类别的资源,其实,对同类营销资源的整合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若整合得当,则事半功倍、彼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