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校园代理 大学生校园办公司是否纳税



系列专题:大学生就业

   某高校为促进大学生就业,鼓励在校学生创办公司,成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校为公司提供了政策咨询、经营指导,协助中心办理工商登记,并免收一年场地租金。学校还为中心提供一幢楼房,中心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目前,中心已有多家大学生创办的公司。近日,中心工作人员老李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中心纳税事宜。

    坐席员小王说:“根据中心业务范围,涉及税种较多。一是营业税。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规定,政策咨询、打字复印都属于‘服务业’中的‘其他服务业’,出租场地属于‘服务业’中的‘租赁业’,全部收入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二是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出租场地,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三是企业所得税。根据所得额多少,确定适用的税率。”

    老李问:“创业中心隶属于学校,并未办理工商登记,也需要纳税吗?”小王告诉他,纳税不以是否办理工商登记为依据。提供了营业税应税劳务,即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出租了场地,即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独立经济核算的其他组织,即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教育业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中心能否享受优惠?”老李问。小王介绍,教育业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优惠范围涵盖了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关税等多个税种,创业中心的情况不具备享受优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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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中心能否按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优惠?”老李又问。小王答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但你校创业孵化中心缺乏高科技含量,不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仅冠以孵化名称并不能享受孵化器优惠。

    老李最后问到:“如果套用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中心能否享受优惠?”小王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了科技园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你校创业孵化中心虽然依托高校,同样因为缺少高科技含量,不符合科技园的条件。按财税〔2007〕120号文件规定,科技园享受税收优惠必须符合3个条件,第一条就是要经过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此外,科技园的孵化企业要具备7个条件,其中第七条与孵化器的孵化企业第七条内容相同,大学生的‘练摊公司’同样达不到。因此,你中心与科技园税收优惠也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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