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大学生就业
“找工难,想找到一份‘心水工,更难。”刘晓庆的经典名言,被广西的高校毕业生改头换面套到身上,倒也贴切无比。近一两年,一些高校毕业生不甘于这样的一味嗟叹“难难难”,他们另辟蹊径,自个儿创业当起了老板。怎奈商海沉浮,成功的少,失意的多。“政府应尽快出台地方性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欲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呼吁。
[创业个例一]
人物:黄义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04届毕业生,创办了南宁市首家“网上收废站”。
大学生网上吆喝收废旧
2004年7月,黄义广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曾在北海和广东打过工。去年10月,他在网上偶然看到西安一个叫田谊的大学毕业生的创业过程。田谊大学毕业后一直当白领,觉得太平淡,就自己创建了“田谊收废联盟”,当起网上“丁当族”。黄义广很感兴趣,立即与田谊接触,花2000多元买回技术,并在朝阳广场附近的一幢写字楼租了间办公室。今年春节后,黄义广的“网上收废站”正式开业了,“站”里除了他,还有一名固定员工。与传统的“丁当族”走街串巷满街吆喝不同,他们是在网上列出各种收废旧品种,用户只要上网填写预约单,或来一个电话,他们就会上门收购。
想与高校合作院校联盟
“接下来我想搞的是院校联盟。”也许网上收废站还不能被更多市民知道或理解,生意一直不是太火,黄义广就想了个点子,准备与高校的爱心基金会合作,找一些贫困生回收校内大学生的生活废旧,由黄义广的网上收废站负责处理,并给贫困生们一定的报酬。一来可解决高校贫困生的生活费用,二来也可开拓收废站的生意。“已有一些大中专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主动与我们接触,但我们打算以南宁市职业技术学院做试点,还是将生意交给贫困生,目前与学院领导正在洽谈中。”
[创业个例二]
人物:黎金,广西民族学院2005届毕业生,拥有一个8个员工的经营部,专营快速消费品的销售。
毕业一年自个开经营部
黎金是百色平果人,广西民族学院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技术专业的专科毕业生。2005年1月,离毕业还有半年,他已在广州一家公司找到工作并上班,负责某个区域的快速消费品的销售。“快速消费品其实就是食品、饮料等短周期的消费品。”
在公司干了一年,渐渐地黎金觉得所管辖的区域有较大的局限性,快速消费品销售的前景不大,不如用所积累的经验,回南宁自个闯一闯。说干就干,黎金立即将想法变成详细周全的文字方案,利用自己的一点积蓄和亲友们的资助,在南宁筹建起一家经营部。
梦想有个人产品和品牌
经营部做的还是黎金的老本行,对他来说一切都是轻车熟路,利用原来打下的基础和资源,他很快就找到了生意的合作伙伴,成功地获得了部分品牌食品和饮料的区域代理权。“我们经营部从去年12月底试业起,没有愁过生意的事,但生意只能算是一般,经营部有8名固定员工和自己的仓库,收入刚好能维持正常运营和周转。”
当然,开经营部做销售并不是黎金仅有的梦想。他给自己5个月的时间,用于稳定经营部的客源和运营,接下来就要向拥有自己的产品和牌子“奋斗”,并把经营部公司化。“到哪一天,公司离开了我,也能正常运转,我就可以说成功了。”
[创业反思]
大学生创业缺乏平台支撑
这两年,能跟黄义广、黎金等人一样闯出一片天空的高校毕业生,毕竟不多。“有的人来了,又有的人走了。”广西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郎平如此形容大学生自主创业这片领域的强“流动性” 。
“我在办证前,曾上网查过相关手续,也知道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够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可是到了工商部门一问,工作人员却说不清楚,没有见过相关的文件。” 黎金告诉记者,连工作人员都不清楚的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创业更是无从享受。
“我觉得政府在这一块的扶持力度还是有欠缺。”黄义广也称,其实很多大学生有想法,却苦于没资金;有些大学生有资金,却又不知该干哪一行。如果政府有健全的平台和政策,提供给没资金的大学生小额贷款,为没头绪的大学生提供新兴的技术和项目,那么大学生创业则容易得多。
地方优惠政策何时出台?
广西民族大学就业办副主任韦德宗说,广西自2003年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免交登记费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但这只是全国性的优惠政策,地方性的配套政策及操作办法,至今没有出台,如为大学生提供小额贷款和担保等政策。这都限制了鼓励和促进大学生的自主创业 。
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隶属于广西教育厅,其负责人肖强透露,自治区政府正在酝酿出台一些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细则,这将是对2003年大政策的细化和完善。
[政策回顾]
2003年,广西区财政厅和物价局按国务院要求联合发布了鼓励大学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规定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只要不是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交的收费项目
●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