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加盟曾让一些人走上成功创业之路,也让许多人血本无归。近日,某品牌长春市特许方吕经理向《市场报》记者揭开了存在于加盟公司内的一些骗人内幕。
移花接木
借“特许加盟”大卖产品
吕经理说,根据商务部下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具备特许资格需要几个条件,主要要有自己独立的商标,或者经过市场检验的、成熟的商业模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但是现在能够具备这种资质的企业并不多。目前,商务部首批的有资质跨区域备案特许经营企业仅有50家。一些公司开展特许加盟业务实则就是为了“卖产品”。
拆招之法:加盟者最好到市场上考察一下,看看同类款式的产品、同样质量的商品的价格,如果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同类产品的价格低于该产品,你就要考虑一下是否需要加盟了。
欲擒故纵
低投入高回报引你上钩
“投入1万,月赚10万!”低投入高回报,是一些假冒特许经营企业惯用的欺骗手段。许多经销商在对方许诺高额利润的诱惑下,盲目签字画押,结果中了圈套。吕经理说,一些公司为了招徕更多的加盟商,往往把加盟费定得很低,并承诺短期内会得到巨额回报。但是一旦加盟者加入后,就会发现经营业绩的好坏,与产品的质量、经营模式、服务等多种因素有关,并非是公司所讲的那样一定大赚特赚。
拆招之法:同正常经营一样,加盟项目也有投资回收过程,至少要经营一年至一年半之后,才有盈利的可能。对于那些“盟主”声称的收益率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就值得怀疑。所以,加盟者应该亲自对直营店的盈利情况进行考察,要求特许方公布相关信息,比如财务报告等。
金蝉脱壳
合同约束简直是“一边倒”
合同的订立就好比是一纸契约,如果条款不公平、不合理,一方的利润就有可能受到损失。日前采访的受害加盟商,他们订立的合同,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只规定加盟者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而对于特许公司,却没有任何的约束。而且在订立合同条款时,往往利用一些限制因素,迫使对方达不到标准而自动放弃,结果将加盟费白白拱手让人。
拆招之法:正规的特许加盟企业,不但要在合同中订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要公布企业经营的相关信息,对加盟伙伴提供相应的支持,比如营运模式、商标、产品提供支持等。所以在签订加盟合同时,最好仔细阅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与自己有关的切实利益落在纸面上,如果对方不能保证合同的公平、合理性,这样的合同不要签。如果有必要,可以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借尸还魂
先注册“皮包”公司再授权
有些骗子的欺骗手段是通过在香港注册一个“皮包”公司(在香港公司起名不受限制,可以冠上“韩国”、“法国”等名头),之后再写个香港公司的授权书,授权北京某公司在内地进行推广,然后找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包装。宣传、制作网页、请明星做代言,一切都安排妥当,骗子就坐等家中尽收渔利了。而公司其实连厂房都没有,给加盟商的货全部都是贴牌的,且价格远高于同类产品。
拆招之法:尽管有明星做代言,但是只要加盟者在签合同前仔细考察一下公司的直营店,就很容易发现“猫儿腻”。因为像这种表面看似实力雄厚的“皮包”公司,实质上却没有自己的直营店,加盟者提出考察店面,对方就会说直营店不在公司所在地,而是在南方等较远地区,想让加盟者嫌路途遥远而放弃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