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实力雄厚,专业从事绿色环保胡萝卜素、胡萝卜汁等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该项目经过国家认证,投资前景广阔,年息10%,一次投入,终身受益……”就是这个诱人的承诺欺骗了西安市284名群众,6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西安市开展“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以来破获的第一起集资诈骗案。
民警乔装揪出不挂牌公司
近期,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部署民警对辖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类经济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经过1个多月的艰苦工作,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民警发现位于朱雀大街豪盛大厦901室的一家公司行为诡秘,公司不挂牌,但平日里却人来人往,不停的有人前来咨询投资项目。于是民警以投资人身份乔装打扮进行暗访,同时到工商部门进行秘密调查,很快查明这里是陕西惠发绿色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部,专门为该公司研发生产的“高科技绿色环保胡萝卜素、胡萝卜汁”吸纳投资,投资1年期利息10%,属于典型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5月15日,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正式对惠发公司立案侦查,之后专案组,先后辗转西安、咸阳等地,一举将陕西惠发绿色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博及其融资部工作人员潘虹、唐红军、于军峰、刘义鸣等五人全部抓获,揭开了惠发公司集资诈骗284名群众354万元的黑幕。
厂房本是“烂尾楼”
现已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博原为咸阳市某政府单位办公室主任,于上世纪90年代下海经商。从1996年开始,王博开始从事胡萝卜汁的加工生产,并成立了陕西惠发绿色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租用临潼区新丰镇罐头食品厂的厂房加工生产胡萝卜汁,因技术质量问题市场销售一直不景气,到了第二年基本处于入不敷出的状况,并累计拖欠了场地租赁费用十万余元。为此,临潼区新丰镇罐头食品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2002年法院判决将惠发公司的生产设备封存。2005年3月,王博经熟人介绍认识了在社会上专门替公司从事“融资”的“职业经理”潘虹、唐红军、于军峰三人,双方一拍即合,经过密谋,将普通的胡萝卜汁饮品包装为“高科技绿色环保胡萝卜素、胡萝卜汁”产品,号称“营养炸弹”,以此为项目背景面向社会融资,为了增强可信度,还将杨陵区的一栋“烂尾楼”变成了他们的新厂房。双方商定
::以陕西惠发绿色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在朱雀大街豪盛大厦901室设立专门的投资部,王博提供其公司相关证照,潘虹、唐红军、于军峰负责招聘培训业务员,组成融资团队,所得融资款项与王博三七分成。从2005年4月以来短短1年多时间,惠发公司以年息10%的高息向社会揽存,组织业务员拿着虚假的公司宣传单,在西安市城区周边的几个城中村进行投资宣传,共诱使284人次进行了投资,集资金额高达354万元,所得款项被他们瓜分后全部挥霍一空。受骗者多为“城中村”市民
“我去过他们公司,应该不会是骗人的,你们警察会不会弄错了”,很多受骗者在事后接受警方询问时仍坚信他的投资不会有错。主办此案的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尹顺国告诉记者,在近期侦破的几起集资诈骗案中,惠发公司反侦查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公司不挂牌,从不在公共媒体上做广告,融资的目标是城中村改造后获得国家补偿,手头有闲散资金的市民,受骗者以老年人居多,他们缺少专业投资知识,贪图高额利息,在业务员巧舌如簧的鼓动之下上当受骗。
“融资团队”提供专业支持据公安碑林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杨英民介绍,近期此类集资诈骗犯罪凸现出一个新特点: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的公司中,都有一支“专业”的融资团队来负责集资业务,融资团队一般以公司投资部等名义出现,其实和公司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只是利益分成关系。他们不管公司项目到底是真是假,主要任务就是包装“项目”,让更多的人相信并来投资,赚取更多的分成。团队中有“职业经理”,负责和有项目的公司接洽,一旦达成合作意向,便大量招募业务员,许诺高额提成,开始向社会吸纳资金。惠发公司一案中,潘虹、唐红军、于军峰三人率领的“融资团队”占惠发公司集资款的30%,其中业务员的提成高达19%。从警方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这些业务员大部分是假名假姓假地址,而且多数同时在数个融资团队兼职,谁的提成高就给谁做单。
目前,警方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力争将涉案的相关人员尽快抓获归案,尽最大可能为受骗群众挽回损失。
王博看守所内拒不认罪
昨日上午,警方对陕西惠发绿色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进行查封。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投资部办公设备齐全,机构也很健全,全面“包装”后很像一家颇具规模的公司部门,只是里面早已人去楼空,各种虚假的宣传资料凌乱散落。
在碑林区看守所,陕西惠发绿色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博面对记者仍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说自己并没有打算诈骗,只是需要100多万元作为公司的前期投资,这354万元是向市民借的。他振振有词地说,如果不是被抓进来,自己一定会把群众的投资款还上,并“用个人信誉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