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沟通技巧实用宝典:实用口才全书》
由于香港中文大学率先定义“确保”一词的含义,为自己的论点开辟了广阔的活动舞台,而反方新加坡国立大学队则因无法令人信服地证明“确保”一词等同于“百分之百的保证”,因此香港中文大学便化不利为有利,进而牢牢掌握自己在辩论场上的主导权,并最终获得胜利。

由此可见,如果不是采用了“先声夺人、率先定义”的方法,而是在承认“确保”就是“百分之百的保证”的前提下与对方辩论,正方将很难获胜。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果遇到同样不利的事件时,千万不要忘了追溯问题的源头,从而为自己寻找一个更有力的新定义! 殊途同归——先转话题再攻核心 凡事必有正反两面,但如何判断孰是孰非,确实需要一些技巧。此时不妨利用言语套话,一开始避开急需阐明的话题,先谈与论题无关的话题,等到时机成熟再话锋一转,立刻现出自己真正的谈话目标,使对方束手就范。 在《杂人趣谈》中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两个人一起来见法官,其中一人指责另一人欠他许多黄金不还,另一人则死不承认,并且坚持说:“我是第一次见到他,从未向他借过钱。”法官只好问原告:“你要他还的黄金,当时是在什么地方给他的?”原告说:“在离城不远的一棵树下。”法官点点头后,说:“你再去一趟,然后把那棵树上的叶子带两片回来,我要它们当证人,并且加以审查,它们会告诉我真相。” 此时,原告前去摘取树叶,而那个大喊冤枉的被告则留在法庭上,不过法官没有和他谈话,自顾自地审理别的案子。正当被告好奇地观看法官审案时,法官却突然回过头问他:“他现在走到那棵树没有?”被告答道:“依我看,还有一段路呢!”顿时,法官严肃地问:“既然你没跟他去过那儿,你怎会知道还有一段路?”被告这才发现自己不小心露出马脚,只好承认自己的诈骗之罪。 在这个案件中,法官不问被告是否知道那棵大树的位置所在,反而故意让原告去找树叶,接着又审理别的案子,直到一旁的被告戒心松懈后,再以看似轻描淡写的问题,诱使对方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说出真相,接着再抓住被告供词间的矛盾和漏洞追问,使得被告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