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毕业生就业问题
人大代表们认为应以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并建议政府出台措施鼓励大学生创业。
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等有关部门的答复中获悉,今后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建议凭创业证申请优惠
今年初的省“两会”上,刘洪一等3名代表提交建议认为,要以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为此建议创设政府“创业基金”,为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经贸、科技、农业、信息等厅局可在相应专项经费中,对大学生创业进行项目扶持;金融机构设立大学生创业小额信用贷款,为毕业生延续提供一定年限的政府贴息创业贷款。
刘洪一还建议,政府部门应努力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各地、各部门争取为大学生创业在申请、登记、审批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可联合向创业大学生发放“大学生自主创业证书”,由大学生凭证申请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免三年费用
省人事厅等部门在答复中表示,今后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等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其登记许可申请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府及其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为创业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提供劳动保障(人事)事务代理,并免收两年代理费。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贴息担保小额贷款。
全省将建300家见习基地
人事厅在答复中介绍,2009年将抓紧建立300家毕业生见习基地,对见习学生进行结对传帮带,增强创业意识和能力。将在广东人才网增建一个创业服务平台,集约创业资源,提供创业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提供视频创业培训,提供人才招聘等服务。此外还将组织编印一本创业教材和一部创业指南,增强创业指导性。年内各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和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要建好一个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学生提供面对面的指导和咨询。
据初步统计,2006~2008年广东省大学生创办企业695家,还有1082人申办了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