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毕业生就业问题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今年本市将实施六个专项计划,通过引导升学、教育卫生人才储备、就业项目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见习和就业援助等,拓宽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将于1月9日10时30分在东方网与网民互动。
昨天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较严峻。
吸引外省市单位来招聘
2009年上海共有高校毕业生15.8万人,比2008年增加0.9万人,其中毕业研究生2.9万人,本科毕业生7.6万人,专科毕业生5.3万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就业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市教委和市人保局要求,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重大项目创造的就业岗位要尽可能多地招用高校毕业生。引导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要研究制定优惠鼓励政策。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主导作用,根据本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努力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据了解,上海市教委、市人保局将加强泛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的合作交流,搭建便捷的信息和服务平台,更多地吸引和组织外省市用人单位到上海参加专场招聘活动,招聘录用上海高校毕业生,进一步拓宽上海高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的渠道。
大力鼓励扶持自主创业
在自主创业方面,上海的态度是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大力鼓励并扶持。
具体而言,将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和见习的力度。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积极落实有关创业培训的费用补贴。
加强对有创业意向高校毕业生的咨询指导。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地区高校的合作,积极组织开业专家在高校开设创业专题讲座,开展创业主题咨询活动,努力营造高校良好的创业氛围。对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要组织开业专家与其结对子,开展“一对一”的跟踪指导服务。
加大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扶持力度。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和小额贷款担保对从事科技、创意等各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前的融资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扩大到毕业两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基础上,也可给予小额贷款担保的扶持。
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18个月的初创期内,符合条件的给予有关房租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贷款担保及贴息的扶持。对从事农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吸纳就业情况,给予专项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本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创业并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在申请户籍时予以政策倾斜,有关服务部门免于收取人事代理等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