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决定辞职,开办一个新公司,这是对你以前公司的一种竞争,下面是一个商业法律专家对此提出的建议。
“过去几年内,我被当地的一家会计公司雇用,并和几个公司的顾客保持紧密的关系。这些顾客专门和我交易反对企业的合伙人,而我却将他们看成我们的顾客(对或错)。不久我就离开了这家公司,在本地自己开办了自己的公司并告诉顾客我的变化,但我害怕原来的公司控告我“盗窃业务”。我和那家公司从来没有签署非竞争合同。我的法律风险是什么?”首先,没有公司“拥有”自己的顾客或主顾。人们有权免费使用自己喜欢的供应商,而阻止他们这样做就会认为是非法的。“限制交易”这样的案例通常总会被法院拒绝掉。
第二,据我所知,这种情况是企业主最糟的噩梦:你花几年的时间培养某个人,希望他们能帮你的公司成长,而你知道的第二件事是,他们放弃或占有你的一部分顾客。
由于没有和会计公司的所有员工签定一个“请求”合同,合同中写好公司任何一个员工在离开公司几个月后不许和公司的任何一个顾客或主顾联系,所以对会计公司的惭愧。不像那些没有竞争的合同,这种合同禁止前员工在同样的行业或一定领域的专业工作,请求合同被看成是一种合法的力量,以便能保护自己,这种合同被法院用于决定非竞争性。
即使你的公司没有让你签订一份请求合同,如果你想偷窃公司的顾客,你还可能有法律责任。原因在于,如今42个州已经接受一些州声明“统一交易秘密法案”。如果你所在的州接受了这个法案,你就要禁止盗窃你的雇主的“交易秘密”,并使用它们为自己牟利,即便没有写好的合同,也要这样。
在大多数州里,一个公司的顾客列表应该被认为是“交易秘密”,除非它的内容可以“通过一些独立的资源”得到这些资源。所以说如果你下载了公司的整个主顾列表,放到桌面或CD上,然后给列表中的每个人发一封信,声明你新开了一家公司,而你以前工作的公司肯定会认为你盗窃了他们的“商业秘密”,并会起诉你。
在当地的报纸上或在当在的商业发表物上打广告时说“Joe Blow, 以前在某会计公司工作,现在自己在某处开办了一个新公司”可能会被看成是“交易秘密”盗窃,原因在于你制定了一个对整个社区的恳请,而不仅仅是和你以前的公司的顾客(即便他们都读了这个新闻,并公开交易)。
和与你在会计公司工作时,就有私人关系的顾客直接联系结果会怎么样?尽管无法保证你的公司纳入所有的公司恳请,你还是要考虑下面的指导:
将你的恳请限定到那些你的“专门”顾客上,如果你做了大多数顾客的工作,但你的主顾每周都和你的老板打高尔夫,你不是“专门”的公司,也不用避免恳请主顾。
你一直要等到离开公司会,才能给顾客写你的新联系信息。
不要提供给顾客任何折扣或“交易”,你也不要随便给路过的人这样的优惠。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你都不能从以前的公司中获取顾客的文件,资源或其它的顾客具体信息,即使一个顾客说他会跟着你。你对顾客的吸引应该包括给顾客“以前的信件”,目的是让这个顾客断绝和以前公司的联系,而将所有的文件转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