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适用于两个及两个以上股东共同投资、且非家族式的创业型企业;同时对中小型企业营销管理中高层有一定借鉴和参考意义。
创业型创业,难就难在创业初期;创业型企业在创业初期面临最大的难题是招聘不到合适的营销人员,企业销售业绩上不去,企业只有投入,难见回报。所以,每个创业型企业都想招聘到大量优秀的营销人员,将企业销售业绩提升起来,从而度过创业初期的难关。
这里,笔者简述一下:哪些(营销)员工不合适在创业型企业里面工作?相信这样会有助于我们创业型企业负责人节省大量宝贵时间,招聘到较为合适的营销人员。
首先,没有强烈的金钱欲望、只是想拿一份比较稳定可观收入的营销人员不是合适的营销人员,更不适合创业型企业。这样的员工要不得!
营销人员之所以称之为“营销人员”,就在于他能够将企业的产品卖出去,为企业赚取利润,同时也得到相应的回报(销售收入)。营销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金钱欲望,当然这种金钱欲望是正当的、光明正大的,不是靠坑挖拐骗得到暴利。营销人员如果没有这种强烈的金钱欲望,就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营销人员,当然更不合适在创业型企业里面做营销工作。
很多营销人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做“营销”的,是“凭销售业绩来提成的”,但事实上,这些营销人员仅仅是挂了一个“营销人员”的牌子,没有强烈的金钱欲望,也不想为此而拼命工作,只是冀望于从企业这里拿到一个比较高的底薪,然后提成有无都不考虑了;而且都认为,只要自己是个“销售人员”,那么收入就应该会非常高!笔者在面试时,有些大学生毕业才一年多,应聘业务员,开口就提底薪3500-4000元/月,提成就让我看着给;事实上,我们企业销售人员的年薪平均在8-12万之间,但是底薪统一为1500元/月,提成比例很诱人,“一切凭业绩说话”!结果这些所谓的“天之骄子”一听底薪距离他们的“心理价位”差距很大,直接跑路了!
笔者也感到很欣慰:这样的员工,幸好没有招聘进来;否则“请神容易送神难”!现在,笔者所在的公司招聘新人,首要的一条就是考虑对方有没有强烈的金钱欲望,是否只是想挂着“销售”的名头拿点平稳的工资,凡是有这种心态的员工,我们直接拒绝接收!
其次,无法承受较大压力、凡事都挑剔的员工坚决不要。
笔者曾经面试过一个女生,开始双方印象还不错,进入企业实习;结果两天后,该女生不辞而别。事后询问她为什么离开,答案让笔者哭笑不得:“你们公司太不规范了。洗手间里竟然不放卫生纸,还要我自己去找纸;另外,中午吃饭时没有人带我去(吃饭的地方)。”笔者内心无限感叹:如此挑剔和抱怨的女生,怎么适合做营销呢?这样的员工,我们可是养不起的!
试想想:做营销,本来就是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和艰辛,才能收获成功的!哪里有不劳而获?而且,也没有任何一个企业,营销条件和工作环境十全十美。如果要达到这个女生的要求,笔者估计连比尔.盖茨都没有办法满足她的这么多要求了!
同时,承受压力较弱的人也不适合从事营销。笔者所在的公司有一部门,专门负责电话营销。结果有些新员工,在打电话进行销售时,碰了两三次壁,就自暴自弃,认为电话营销是空谈,反应过敏的人甚至直接走人了——事实上,笔者在给他们培训时,就特别强调:因为这是他们的一个新工作,所以他们必须打电话30个以上,才会明白这个行业里面的客户需求什么,我们盖如何给客户进行电话营销,销售人员也才能开始真正进入“状态”;而且,我们的产品介于电话营销和传统营销之间,电话营销的成功率是比较高的。但是,就是这么好的条件,还是有些员工不能适应下来。笔者认为:这就是因为我们很多营销人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营销人员”,仅仅挂了一个名头;真正的营销人员,从来就是不畏惧困难和挫折,勇于承担较大压力的员工,这样的员工才是各个企业真正需要的营销人才!
再次,质疑企业、“面试”企业的员工决不录用。
近年来,笔者在面试员工时,发现了一个新的迹象:某些应聘者,反过来“面试”企业。笔者一直以来都赞同企业和面试员工双方充分沟通、双向选择,但是碰见的以下这种类型的员工,笔者是决不录用的!
比如,前不久,笔者面试一名员工,感觉其综合能力还是不错;最后,在谈到薪资待遇方面,笔者遭遇非常大的“尴尬”。笔者请该员工简要介绍一下他前一年的薪资待遇,包括他的基本工资,该员工立马顶了一句:“这是我的个人隐私。而且,以前的薪资待遇,仅仅是一个过去,你不能参照我过去的工资给我发工资。另外,我也不希望你通过我来了解我以前公司(该员工以前就任的公司与我们企业属于同行,但是各自主营业务不一样)的机密,这些东西我不会讲的!”话锋一转,该员工立即回头来“面试”笔者了:“你们公司今年做了销售收入?成交了多少单子?主要分布在哪些区域?你们的提成是怎么算的?你们给的底薪是多少?你们能够给我多少底薪?给我的提成是怎么算的?你们明年的发展规划是什么?……”
这一番话下来,真的将笔者给“唬”住了!不但自己的基本情况不告之,反倒刺探我们企业的最核心的东西,真服了这种人!
临走之前,在笔者的一再问询下,他说他上年的所有收入大概是4万元左右,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是几千元!——笔者分析了一下,如果他的基本工资(底薪)就是几千元/月,那么每年单单靠底薪就是4万上下了,那除非他没有任何的销售业绩和提成了,否则他的收入怎能才这么点呢?
总之一句话:这种员工在严重的质疑企业,而且很不诚信!笔者对于这种员工,也是只有一种回答:决不录用!
第四,严格准点上下班、业余“充电”的员工要不得!
笔者鼓励员工多学习、多充电;但是,作为一名销售人员,尤其是创业型企业的销售人员、中低层销售人员,笔者认为:这样的员工同样要不得!
为什么呢?
道理很简单。
创业型企业,“万般开头难”!千头万绪,什么事情都需要从零做起。销售人员压力本来就大,而在创业型企业里面,销售人员的压力就更大了。繁重的工作压力和巨大的生存压力,决定了创业型企业的销售人员必须全力、全身心的投入到营销工作中去,才有可能在短期内创造好的销售业绩,从而不断发展壮大企业。
营销人员如果不能用心的去做这个工作,那么他是做不好这个营销工作的;笔者很少看见有谁能够“一心二用”,同一时间段能同时做好两个或多个工作!
同样的道理,想过国家公务员一样的“朝九晚六”、“一周五天工作”,周末手机关闭的“正常生活”,对营销人员来说同样是不现实的。
因为我们是营销人员;营销人员要靠销售业绩来提成;而要获得好的销售业绩,我们仅仅靠每个星期五天工作、每天工作八小时是不能得到的。大的销售单子,基本上都是在下班之余确定的,比如说,下班之后单独沟通、交流、电话或者短信息联系确认,上班时间仅仅是一个礼节性的问候和拜访。
笔者在多种场合都强调:“功夫在课外”!要想拿到好的销售单子,取得好的销售业绩,就必须充分将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利用起来!同样的,每个销售人员的手机必须是24小时开机的!
笔者最近刚刚婉拒了一个员工的应聘。综合来说,该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也是不错的;但是,由于他在周末两天必须去修读大本课程,考虑到营销的实际要求,笔者只能回绝他的申请!
以上所述,只针对部分创业型企业适用,或有偏颇,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