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先锋基金会(EFF)的Fred von Lohmann最近写了一封电子邮件给我。信的开头是:在你博客的文章中曾提过的公司中,有半数都潜藏着版权与隐私方面的法律问题。由于其中大多数的公司都已经资本化,所以他们遇到麻烦时,就很可能向我们EFF求助。事实上有几家公司已经找过我们了。
由于已经连续好几个月感觉看到的有趣产品存有法律上的疑虑,所以我马上就打电话给van Lohmann.与他聊天之后我列出了这张表:九个Web 2.0新创公司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1.忽视“避风港”条款
许多的媒体分享网站,如SimplifyMedia,都是在美国DMCA(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的狭窄框架之下运作。然而如果你不注册成为“版权会员”,就无法利用DMCA里面的“避风港”条款。注册只需填好表格,缴交80美元费用即可。只要不注册,就得不到保护。如von Lohmann所说的,“你跟音乐分享网站Napster的不同下场,可能就只取决这张入会表格。”
2.忽视服务条款的限制
这种情况会发生在收集或整合数据的网站-如收集使用者财务信息的网站“Mint”上面。这些网站的数据来源可能存在一些服务条款,禁止使用者将信息分享给第三者。收集这些信息的网站可能会视为鼓励使用者违约,因而出现法律问题。
3.轻信谎言
如果公司收集来自个人,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就一定会有其它不肖份子会想要得到这些东西。这些有心人士可能打电话到公司,编造一些动人的可怜故事去得到这些信息。如果公司的团队误信这些“托辞”而给予数据,就可能因为泄漏使用者的信息而被控告。
4.将资料永久保存
在美国,有一些关于资料保存的法律规定。公司应该以这些要求为由,定期从服务中清除可用来辨识出使用者的信息。这样在收到法院传票,命令你公开公司的业务与使用者的过度详细信息,或逼你花大钱整理这些信息时,你可以诚实地说你没有这些东西。
von Lohmann表示,分析专家一般都会要你保持所有信息,以便于在未来进行资料探勘,但其实这些数据其实可以在匿名化的同时保有探勘的可能性。举例来说,你可以使用空位重写IP记录中的最后四位数。
5.开放给青少年使用
收集小于13岁青少年的信息在COPPA(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中受到规范。如果你的公司不把儿童当作客户(大多数公司都如此,因为儿童没有信用卡以及大量消费的能力),你应该设法让网站中不存在小孩的个人资料。你可以在提供服务,要求使用者提供信息之前,请用户确认他们超过13岁。
6.扩展到纸本印刷
根据通讯规范法案230节的规定,就算使用者在网站上针对其它人士或公司提出批评,也不会使你遭受诽谤诉讼。这就是为什么ZocDoc这种针对医院或医师发表评论的网站,不会被控告的原因。但如果你将使用者的评论印成纸本,此法案就不再适用。所以公司客户或使用者要求纸本印刷时,必须小心行事。
7.没缴该交的保护费
von Lohmann表示,只要是市面上的好想法,“都会有人出现,然后表示你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技术”。这些专利钓客都会想从赚钱的公司身上分一杯羹。在你财务吃紧势单力薄的时候,他们往往不会找你。这就好像厉害的寄生生物总是找强大的宿主一样。所以在你的公司壮大以前,都不用担心专利侵权问题找上门。这些钓客要求的也是快速的和解,而和解对多数公司来说也是最有利的一步。所以一定要事先准备好这方面的支出。
8.与警方合作
当警察来敲公司大门时该怎么办呢?你得知道,那些对在线法律没有经验的执法机构(多半是当地警长与警方)可能会向你要求一些资料,而你给予了这些数据时,则可能会陷入更深的麻烦。你得在事前就弄清楚面对这些要求时应该怎么处理。最好的方法是随时与律师保持连系。
9.认为自己完全清白
法律是张牙舞爪的怪兽(这是我说的,不是von Lohmann),而新创公司跑得快,有时就会误触法网。von Lohmman最后留下两个建议:第一,在你踩入危险区域时,自己要清楚。音乐?财务资料?隐私信息?孩童?不要认为你比业界其它守法的笨蛋更聪明。第二,要搞清楚不管你多努力让自己维持清白,“你可能已经犯了一些错而不自知。多数情况下没有大问题,但有的时候就是会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