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告诉记者,选择再一次参加“新概念大赛”,并没有太多的想法,那时他还想着报考心仪的厦门大学经济专业。第二次获奖半年以后,郭敬明没能考取厦门大学,而只是上了第二志愿上海大学。
高考失利,令郭敬明非常沮丧,他觉得“如果不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成绩会好些。”这时他开始认真考虑,是不是应该走作家这条路。
第一次出书的经历,虽然和后来《幻城》的际遇天地之差,但郭当时依然非常兴奋。
这部作品开始卖的并不好。现任榕树下文化出版公司总经理的李寻欢,是榕树下原创文学网站的创始人之一,他回忆,郭的这部作品与其他大部分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选手的书籍销量基本相同,并未引起很大反响。但郭敬明并未失望,仍然继续写作、投稿。
成名的副产品,独自承受成长之痛
对于出名,郭敬明是在《幻城》签名售书中开始感受到,并慢慢地适应的。
郭敬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每次做《幻城》的签售时,很怕下面没人,觉得那会非常尴尬。实际上,那时还是学生的郭敬明,每到周末的签售,都会见到许许多多和他年龄相仿的女孩在下面为他疯狂地尖叫。
争议、批评甚至谋算,在郭敬明获得名气和金钱的同时,同期而至。
2003年,当《幻城》单行本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发行时,网上出现许多网友指责其抄袭日本著名漫画《圣传》的评论。同年11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郭敬明的第二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该月底,媒体即爆出郭敬明涉嫌抄袭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
2003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庄羽告郭敬明抄袭一案。2004年,有媒体因郭敬明的《梦》抄袭之事,拒绝接听陌生电话、拒绝回复短消息而称他开始个人膨胀。
李寻欢向本刊证实,他曾从中斡旋,试图私下解决庄、郭的纷争。那时,他同时操作郭敬明的图文书《刻下来的幸福时光》和庄羽《圈里圈外》第二版。李寻欢建议郭敬明在再版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封面,印上“感谢庄羽的小说给我启发”之类的话,并为即将再版的《圈里圈外》写序推荐,使庄羽再版的《圈里圈外》能够获利,从而放弃诉讼。
经过彻夜长谈,郭敬明接受了李寻欢的建议。但第二天下午,郭敬明又放弃了这个念头,据说“这是春风文艺出版社的意见”。
李寻欢承认,之所以要操作庄羽的《圈里圈外》第二版,因为当时已经有一些关于抄袭的议论,他是看准了这一卖点。而由李寻欢所在公司和21世纪出版社推出的《圈里圈外》第二版,腰封直接打着“郭××就是抄袭这本书”的字样。自此以后郭敬明和李寻欢再没有业务合作。
2004年12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决郭敬明赔偿庄羽损失21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停止出版和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对此发表声明,表示不服并将上诉。
同月20日,庄羽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裁决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财产损失5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1万元。之后2年多,关于郭敬明的非议不绝于耳。他几乎每本书,都被指涉嫌抄袭。而且指责和不满的范围在扩大,2005年12月20日,当郭敬明坐在“搜狗网络超级女声”上海唱区10强晋升赛的评委席上,毫不避讳地亮出艺人身份时,媒体指责其“既要作家名又要艺人利,郭敬明少年成名太贪心”。
有自称郭敬明好友,站出来揭露其过往的种种“劣迹”;又传郭敬明因嫌稿酬太低,拒绝为《萌芽》杂志50周年写稿;一批80后作家声称要集体封杀郭敬明;还有人指责他是法盲??
尽管事后,郭敬明在自己博客上,将自己与《萌芽》编辑的MSN对话内容贴出来,以示冤枉,但此时,应者寥寥。
郭敬明在6月5日的博客里,回应了法院对其抄袭案的终审中要求“道歉”的判决,他称自己“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此举得到他的粉丝的支持,而更多是来自社会各界的不满和不解。
这个处在风口浪尖的国内最畅销的“80后”作家,以这样近似“不讲理”的宣言,告别了他22岁的最后一天。
第二天,23岁生日。他说,这一天收到的最好的的短信是:祝小四(郭敬明的昵称)十八岁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