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1年底,全省力争为20万人提供创业服务,帮助10万人实现成功创业,创业带动就业50万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日前出台创业促就业工作三年规划。
大学生和下岗失业人员是创业服务重点对象
规划要求,省内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有关部门要将大学生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重点服务对象,提供行政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以及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跟踪扶持等服务。同时将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对象,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存在的问题。
将返乡农民工、服刑人员纳入创业服务
规划指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利用农闲季节进行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创业技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切实解决好农民工返乡创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场地、技术、人才等问题,保护和调动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积极性。
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6个月,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司法行政部门还将创办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实体(基地),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予以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
年底前,各设区市、县(市、区)设立创业指导中心
据了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司法厅、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决定联合成立“河北省创业促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创业促就业的日常工作。
2009年底前,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都将设立创业指导中心,并设置专门场所、窗口提供创业培训、创业素质测评、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荐、专家评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