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在##县提起李二没有不知道的。老婆娶了三个,保镖有十多个,是没人敢惹的主啊!虽然过去那么多年了,记得他的人还是蛮多的。
李二自小是没父亲的孩子,母亲抚养着他,艰难度日,让李二早早的懂事了,七八岁就帮着大人做事情,到十五六岁就挑起了养家的重任。要整天跟着村里的人到地里干活,遇到河沟工程一样去抬土。直到现在,附近的村民还记得他穿破棉袄在工地的情形。“被冻的可怜,人家挑土,他太小一样要做,又没衣服穿,破棉袄汗湿了,他就不住的打颤栗!”他附近的一个长辈说。 改革开放政策开始的时候,鼓励农民办贷款发展副业(那时候在农村还不能叫办企业,只是说是副业,因为主业是种地。其他的都属于副业。)。李二知道后马上去信用社找办贷款的事情,知道由村里开证明就可以拿到钱,第二天天才亮就办好手续到信用社门口去等着开门。在借到一万块后,晚上到信用社主任家里给了主任两钱块,并且告诉主任,他还要借,而且是借一万就给他两千。主任也积极起来,告诉他多立几个户名,和村长搞好关系,可以以别人的名誉借钱,也可以找银行去借。李二把县里的几家银行都跑了,加上信用社的钱已经借了十几万了!(1980年手里有十几万,在当地是很吓人的了!)而他已经送出去几万块,现在即使还钱也差几万块!大家也看出来了,他是不打算还了!不然他也不会那么往外送。(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反正是死路一条,不借就要饿死,借了还可以活久一点。”) 接下来是在村里买地办砖瓦厂。(和上篇一样,因为当时农村只能办砖瓦厂。而且建房人也比较多,砖瓦是供不应求。)有了钱什么都好办,地很快批下来了,砖瓦厂很快投入生产。一是当时社会环境好,二是手里有钱好办事。砖瓦厂在几年时间里至少赚了一百多万。(对于当时的农村人来说是天文数字。)李二把家搬到了镇子上,盖起一栋楼房,砖头不算也花了十多万,五层高,自己一家住四楼,三楼是办公室,二楼是保镖住着,一楼是店面,租给别人,一年也可以收入一万多块,(一层有十间)。在当地是一个景观,至少保持十多年没有谁超过他的楼房。 有了钱,人心的想法也不一样了!再加上那些拥护他和巴结他的人,更是让他高看自己。和一些社会混混天天在一起,花天酒地。到处去寻衅滋事,因为有钱又有那些混混,很快成为当地一霸。是谁见谁怕。老婆生了四个孩子,自然也在换的行列。离婚后老婆还是老婆,又娶了一个,但是还是满足不了他的虚荣心,于是又有那不是老婆的出来了(当时是很时髦的称谓:“小蜜”)。不过,因为有钱所以几个也是相安无事,没有谁敢说什么,否则生活费谁给呀?另外有那么多的混混在身边。当地称他为:“西霸天”(因为还有一个称为“东霸天”)。 按照平常人的想法,有了钱先换贷款,毕竟那是在不段涨利息的,可是,李二只是分文不还,最后镇政府出面,把他的楼给抵押了,他找人去和镇政府商量,重新给镇里盖一栋一样的楼房,这楼还他。镇政府的人也是被逼无奈才要他的楼的,当然愿意他给盖一栋了。这后盖的楼被镇政府用做办公楼一直到现在。那些拿了他给的钱和礼的人也不敢逼他,怕哪天招供出来他们,那是都要坐牢的。只能给他陪笑脸,让他稍微还一点,自己好交差。 这时候养螃蟹让当地富起来几个,据说他们几年时间都赚了几百万,而且螃蟹全部出口,在本地拿钱吃不到,能吃到的也是通过关系去买的。于是李二打起了螃蟹的主意。和附近一个村的村民(那村有条河,条件好,渔民多)联合起来养螃蟹。每家按照人头来投资,他投大股,自然是钱全部交给他,让他来经营,年底给大家分红,帮他做事的拿工资。螃蟹是养起来了,钱也赚了,可是那些村民却没有了分红,由于他带有黑社会的性质,没人敢惹他,就去告镇政府,当初是镇政府出面签了分红的合同的。只是他不拿钱出来,谁也没有办法。 恰恰在这时候李二出事情了。他平日的好友杀了人,被逮捕后说出是他是幕后指使者。公安去抓他,没办法靠近他的家和他本人。因为他已经有二十多名保镖,并且保镖都有枪,比当时的公安用的枪还先进。最后利用他的熟人把他引诱出来,才抓捕归案。 到案件审理后才知道他欠了国家贷款有近千万了。几家银行都去保他,希望他能够还上贷款。可是触犯了刑法,有人命案在身,谁又敢放了他呢? 从他开始创业到日纯利润二万(后来官方算出来的)。他在事业上是蒸蒸日上,唯一的缺点是沾上社会的不良风气,逞个人英雄主义,到处去耍威风。其实不还贷款也是为了表现自己,而不是没有钱还。现在已经被枪毙多年了!风波也基本平息下来,但是事情的过程却留下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