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在讨论《IT经理世界》30+栏目定位时,几经周折,最后定在报道IT和互联网对艺术和文化的创新上。3年坚持下来,在栏目同事们的努力下,30+依托这个定位逐渐做出了特色,独树一帜,很多国内外优秀的数字艺术家都是我们独家报道的。前段时间跟一个互联网领域的资深人士谈到数字艺术,他居然是头一次听说,但旋即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看来数字艺术确实足够前卫,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云南最大的互联网公司 大互联 大艺术](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09424965017164.jpeg)
前些日子,与国内数字艺术领域的代表人物,中央美术学院的费俊副教授交流,收获颇多。费教授展示了好几个他们创作的数字艺术作品,其中一个印象非常深刻。作品大致的表现方式是,通过可扑捉人的姿态动作的终端,采集各种各样的动作,譬如在流水线上拧螺丝,譬如在厨房里刷盘子,然后他们编写的软件可以把这些动作的关键点计算展示出来,成为虚拟世界里3D化的一个个姿态。这些姿态既可以组合和演绎成一幅绘画般的艺术作品,也可以在虚拟世界里进行交易,如果你看中某个姿态,可以把它买过来,换成自己的面貌,在虚拟世界拥有一个你在现实生活可能做不到动作。 这样的作品打破了我自己对艺术很多传统的认识。互联网好像无所不能,可以改变一切,已经超越商业和社会生活领域,开始向我们的精神世界进军。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创作者,艺术创作不再是艺术家的专利,利用IT和互联网工具,哪怕是一个姿势,一个表情都可以成为艺术创作的一个部分。 互联网时代艺术创作也可以众包,一大群认识不认识的人可以一起进行艺术创造,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事情。你可以不用知道别人是谁,也可以不用关心别人是谁,但可以一起创作某个艺术作品。 互联网时代艺术创作者的身份和艺术消费者的界限将越来越模糊,创作的过程直接可以进行交易,你创作的时候也同时在购买消费别人的创作。 互联网时代艺术创作的结果不可预知,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譬如采集的姿态动作越多,交易的人越多,作品将随着这些动态变化不断演绎,只要不关闭程序,艺术创作将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