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学教授 丁学良
国内民众常常抨击官商勾结,对此我非常理解,但却要提议他们不应该把怨气和愤怒一视同仁地引到“恨官仇商”的极端。无论是依据实际案例还是政治经济学研究,凡是导致民怨民愤产生的官商勾结的严重事件,理智的公民都应该更多地反思当地政府的作用和官员的行为,因为他们才是最有力量和胆量扭曲游戏规则、诱商为“娼”的一方。
我们经常讲中国要发展公民社会,为什么要发展公民社会呢?因为一个长期良性循环的、比较好的社会状况,既不应该是完全由政府管一切,也不应该完全由资本管一切,在政府和资本这两个强大的力量之间,必须有那些既不拥有政府权力、也不拥有资本力量的个人和由他们自发组织的团体合法地运转。这是世界范围内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讨论公民社会最重要的着眼点。
组成公民社会非常重要的群体,就是在非国有经济中活动的人,不管他是作为所有者、作为经理,还是作为一般的雇员。现在中国发展公民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商人的力量发育程度相对来说很弱。中国的民营经济虽然是整个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那纯粹是从经济活动来讲的;从社会活动这个层面看,中国的民营经济无论是地位还是影响,相对于自己的经济实力,要差很多很多。
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既取决于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取决于中国和外部世界的互动关系。因为政府官员并没有动机来主动和积极地推进一个公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