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希区柯克的电影,常常会替罪犯捏把汗。《惊魂记》中,金发女郎玛丽安携款逃跑,我们就希望玛丽安一路平安,逃过警察逃过风雨;但是影片开始没一半,玛丽安就被精神病患者贝茨杀了,然后,贝茨紧张地打扫房间里的血迹,浴室、卧室、墙上、地面,这个时候,我们发现自己又和贝茨在一起了,别忘了把马桶冲掉,别忘了把钱带走,快点快点!
凶手贝茨终于不负众望干净利落地处理了尸体,我们也心头一松。
这一松,黑色小说的作者就说,时辰到了。让我们借着电影院的这点黑,承认了吧,我们虽然喜欢花好月圆,但也非常喜欢,甚至更喜欢黑咕隆咚。
约翰·勒卡雷的《柏林谍影》就是黑咕隆咚地开场,又在更深的黑咕隆咚中结束。看这部小说,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晚上,发生在冬天,天空中还飘着灰色薄雾。事实上,这个写于45年前的小说为日后的间谍小说规定了唯一的气候条件,虽然小说很多场景发生在白天,但就像1940年代的黑色电影,白天比晚上更黑,夏天比冬天更冷。所以,看詹姆斯·邦德,虽然也觉得很过瘾,但总觉得伊恩·弗莱明的作品不能算间谍小说,为什么呢,我倒也说不上来,最近重读勒卡雷,突然明白过来,嘿嘿,邦德享受了太多阳光浴,007的天气实在太好了,这哪是情报人员能够消受的照明。
唐诺说,因为英国这个老帝国长期垄断着跨国的间谍事务,而且大量使用半业余的工作人员,包括很多能写善描的,所以,英籍作家几乎垄断了间谍小说业。这当然是最犀利最中肯的说法,不过,对于一个没有什么间谍知识的读者来说,我也还愿意相信,英国盛产间谍和间谍小说,跟英国臭名昭着的气候实在是太有关系了。
我有一些欧洲朋友,说起来,因为学过一点英文,和英国朋友是最可以沟通的,但是也很奇怪,不少英国朋友总是给我一种云遮雾罩的感觉,相反,意大利法国出产的都会表达出当地的阳光。因此,像“冷战”这样以不良气候命名的题材,可以说天生投英国作家的脾胃。而且我很相信,在伦敦的大雾里,不在写间谍小说的人,就是在读间谍小说。
还能干什么呢?间谍这行当几乎就是英国文学传统的一个灰色表达。不要忘了,在简·奥斯丁的客厅里,每个人都曾表现出天生的间谍天赋。伊丽莎白·班纳特在小说一开场,就表现了强劲的偷听能力,甚至,连她那个最吵闹的母亲也极具间谍潜力:百折不挠,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当然,这个传统里的莎士比亚和狄更斯,就更不用说了,勒卡雷的悲剧主人公,如果没让你想到过《奥塞罗》、《李尔王》,那么,他笔下那些漠无表情手脚冰冷的冷战产人物,让你突然想到过《双城记》、《大卫·科波菲尔》吧!
勒卡雷就是在这个传统里写作,所以,我非常赞同唐诺对他的评价,而这个评价出现在《柏林谍影》的腰封里,特别合适:勒卡雷小说“不仅仅”是间谍小说而已,说勒卡雷是间谍小说世界的只此一人,也并不是多高的一种赞誉,勒卡雷应该被正确置放到小说整体的经典世界才公允。
不过,我想补充唐诺的是,作为一种小说类型,间谍小说也该获得她在文学史中的应有地位了。也就是说,当我们说《柏林谍影》是一部间谍小说,语气应该跟我们说“《唐璜》是一部浪漫主义诗作”那样隆重。
勒卡雷多么了不起,单枪匹马地创立了间谍小说的原型叙事:临危受命,被组织利用,被朋友利用,重重难关过去,爱情没了,生命没了,最后连荣誉也没有。而更重要的是,我们看《柏林谍影》,虽然始终关心利玛斯行动能否成功,但对于事件之间的逻辑牵扯,并不特别在乎,甚至,小说中一两处显眼的漏洞,也觉得无伤大雅。呵,我得坦白,我看过不少关于冷战的论述,但始终没太明白冷战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看了勒卡雷,我获得了现场感。间谍世界的黑色魂魄藉着勒卡雷的笔重返人间,这些置身无间道的人物最为深刻地展现了国际政治的销魂手。所以,1998年《柏林谍影》出新版,出版商建议勒卡雷修订小说中的矛盾之处,勒卡雷拒绝了,他说,“对我来说,它们是光荣的伤疤,对或不对,都是我的一部分,至今还刻在三十五年前我写作生涯的入口处。”
是呀,有什么好改的,勒卡雷的重点岂在利玛斯的来龙去脉,他要用最彻骨的绝望来表达最黑的人间,在这个寸草不生的地带,爱情是唯一的表彰,亦是唯一的缺陷。但前赴后继,这个地带却始终不缺人手,是爱国热诚吗,当然有,但是,反正天这么黑,就让我们摸黑说:这个黑暗世界的黑色风光,也是让人欲罢不能。麦克白拿起凶器的时候,当然预见了自己的命运,但国王死的时候,我们不是和麦克白一样热狂吗?嘿嘿,最后其实我也搞不清楚,拿起勒卡雷,是对我们自身黑色地带的修复,还是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