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特加马提尼——干度适中,摇晃,而非搅拌”(Vodka Martini ,Medium Dry,Shaken not stirred),这是007邦德在酒吧边的名台词。007的敌人一听这话,就该识别出大名鼎鼎邦德,否则别在场面上混了。当然,007的敌人都巴不得给007端上一杯马提尼,那目的可不是为了跟邦德交朋友。在《皇家赌场》一片里,邦德还为身边那位邦女郎(双重女间谍),即兴发明了以她名字命名的Vesper马提尼,少了点伏特加,加了些杜松子酒(Gin),当然还是“摇晃而非搅拌”——因为摇晃,口感才能特别冰凉,而且有种雾的效果。当然,摇晃的动作也符合邦德的形象,有气无力地搅拌,那感觉不对吧。
好莱坞酝酿过要是来个女007,她该喝什么样的马提尼呢?电影《欲望城市》的时髦女郎则是让“大都会”(Cosmopotitan)马提尼成了前几年曼哈顿女郎的流行鸡尾酒。为了区别邦德马提尼的男性化,“大都会”是带着女性华丽色彩的,是四位时髦女郎的一件饰品。可是如果真有女007,制作者当然一定要发明一种既非“伏特加马提尼”,也非“大都会”马提尼的品种,符合我们007美女特工英雄的身份。
威士忌直截了当,苦艾酒属于巴黎的文人艺术家,啤酒平凡,龙舌兰是拉丁饮料,就如同二锅头属于北京老爷子。马提尼的优雅杯子适合城市气氛,但是又简单低调。所以,绅士间谍的邦德在吧台边,自然而然要喝马提尼;《欲望都市》里的曼哈顿时髦女郎,也要喝马提尼。只不过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版本罢了。
西班牙超现实主义导演布努埃尔也独钟马提尼,而且他是马提尼的纯粹主义者,不喝邦德那种伏特加马提尼,而是纯粹杜松子酒。马提尼的纯粹主义者认为伏特加马提尼必须注明伏特加,而他们喝的马提尼是没有伏特加的。布努埃尔的自传读起来有趣极了,一片天籁的纯真自然,学是学不来的。且不说别的章节,单说其中一章《俗世乐趣》,专门讲他对酒烟和酒吧的热爱。他喜欢酒吧,可不是像好莱坞电影《鸡尾酒》里那种闹哄哄的酒吧,而是像他的电影,常常是白日梦一样,他喜欢白天安静而光线暗淡的酒吧,独自沉思不聊天的顾客,而他叫上一杯喜爱的鸡尾酒,一坐就是一下午,构思他的下一部电影。他甚至认为这样的时刻是神圣的,而激发这种神圣,喝的饮料必须是英国杜松子,而且是调成甜味极淡的马提尼。“喜欢甜味极淡马提尼的内行们建议在混酒时,只允许一线阳光掠过一瓶Noilly Prat(调马提尼用的Vermouth甜酒的一种品牌)。”
布努埃尔对于马提尼的另一要求倒跟邦德一样——冰块必须够冰,不能融化,“没有什么比水兮兮的马提尼更糟。”布努埃尔还给出了他的“专利”调法,据他说是他“长期实验的结晶,保证产生完美的结果”——“客人来的那天,把所有原料——杯子、杜松子、拌酒器放入冰箱。用温度计确定冰块大约在零下20摄氏度。在你的朋友抵达之前不要把任何东西拿出冰箱,到了之后,在冰块上滴几滴Noilly Prat和半小勺Angostura苦味,摇晃,然后倒出来,只留冰块,两种味道只在冰块上留下了轻微的残迹,这时把纯杜松子酒倒在冰块上,再次摇晃,然后就可以入杯盛给客人了。”
最有趣的是,在后来的章节,提到《资产阶级审慎魅力》那部电影时,他还不忘在括号里加一句:“我必须承认,能把我的私人马提尼配方包括在戏里,让我多开心。”这自然指的是一群朋友周末应邀午餐那场戏,到了之后,主人奉上鸡尾酒,自己却不见了——这里的酒,自然就是布努埃尔按自己的配方调的,可以想见那天他的兴致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