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创业板上市
文|本刊记者 王动
“从企业性质上看,创业板与上海主板、深圳中小板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作为中介机构,无论是券商投行,还是律师所会计师所,大家都得重头来。”日前,一位律师对本刊记者讲,“比如,在大型项目中,中金公司已经确立了它的地位。但是在创业板,其优势就很难发挥出来。”
正如这位律师所言,中介机构在创业板上孰强孰弱,短时间内还难见分晓。
与券商投行相比,采用合伙制经营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其机制更加灵活,同时也不存在背景深厚的国有竞争对手。因此,在创业板刚刚推出的这段时间里,谁的准备更充分,掌握市场主动权的机会就更大。
责任重大
经历了十年等待,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创业板,充满了不确定性。“在创业板里,企业或许能以50倍P/E完成发行,投资者也可能在短时间内大赚一笔。”某国外大型交易所前任驻华首席代表对本刊记者表示,“如果不加强风险控制,绝大多数股民还是会在创业板市场亏得很惨。”
证监会也已经注意到创业板可能带来的风险,因此在增加投资银行保荐责任的同时,也赋予律师和会计师更多的责任。
创业板上市相关规则中很突出的一个创新,就是会计师甚至拥有了让上市公司退市的权利:凡是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出具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创业板上市企业,将直接退市。这显然增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时的话语权。
在海外交易所,尤其是创业板市场,退市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如果发布不实信息或财报没有按时发布,就会面临摘牌危险。在纳斯达克的历史上,NEC和戴尔都曾险遭摘牌。但是在中国,退市却是难以想象的大事。“如果不是因为中国有着借壳上市的制度,ST股票早就无人问津了。现在市场上的投资者几乎无视退市的可能性,但是创业板也许会有不同。”德勤华永一位合伙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很难说我们会如何利用证监会赋予的新权利,但是有了这样的权利,承办项目时肯定会有帮助。”
但是,权利越大,责任也就越大。“我们公司对于创业板一直都不很重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我们的保荐代表人不愿意去承担较中小板更加重大的责任。”一家国有大型券商的投资银行部负责人讲,“现在我们必须让保荐代表人纠正态度,去承担责任。”
相比过去就已经承担保荐责任的券商,其他中介机构面对突如其来的权利和责任,可能更加不知所措。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天健东方)的注册会计师在谈及他们承办上市业务的企业存在短期融资比重过大,上市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时,这位国内最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合伙人说道,“这些问题在浙江非常普遍,违规担保解除了就好,短期融资的问题甚至都用不着解决。”
自7月15日证监会发审委重新恢复工作以来,截至8月13日,共计受理了17个首次公开发行(IPO)项目,其中仅有3个项目遭到否决。有意思的是,这三家企业,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尽管保荐机构各不相同,但却都聘请了天健东方提供审计服务。或许,天健东方内部整体上都已经形成了如上文所提那位合伙人一般的懈怠情绪,才会让三家客户在一个月之内都遭遇折戟沉沙。
如天健东方一样,国内不少会计师已经习惯了贴着证监会的红线走,只求能够通过证监会审核就好,但事实是,证监会希望中介机构在承办项目时,能够以更加严格的尺度来要求企业。未来的创业板就更会如此。
收费低廉
“创业板的收费真的很低,我们最近在浙江接到的一个项目,律师费只有40万人民币。即使上市成功后,企业承诺给我们的奖金也不过20万人民币。”在上海陆家嘴的中国保险大厦里,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本刊记者谈起了承做创业板的无奈。
在辅导企业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收费问题一直让中介机构感到烦恼。而收费下降幅度大于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投资银行,却已经得到了补偿,这让律师和会计师更加不平。
修订前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35条规定,如果券商和企业相互持股超过7%,券商就无法承揽该企业上市业务。但就在创业板即将推出之前,证监会修改了相关规则,允许券商和企业相互持股,只是要求再引入一名联合保荐券商。“这个道理很简单,就是允许券商通过直投部门参股拟上市企业,获得比承销保荐费更高的收入。”信达律师事务所一位合伙人说道,“但是我们就不可能有这笔收入了。”
在律师和会计师的艳羡中,券商直投热又掀起了一轮高潮。7月14日,国元证券宣布获得券商直投业务牌照,很清楚地显示出证监会在创业板正式开闸之前发放第三批券商直投牌照的思路。据称,包括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投证券、安信证券和中信建投等在内的20多家券商可能在近期获得牌照。这样一来,拥有直投业务牌照的券商已经占据了保荐机构的半壁江山。证监会的良苦用心很可能就是希望给券商一些补偿,以避免其因为收费降低而对创业板失去兴趣。
难以得到补偿的律师和会计师则只能暗自伤神,但是这也不会影响其推动创业板的积极性。“无论如何,我们都是不会抛弃这块业务的。”尽管收费低廉,但是律师合伙人还是流露出对创业板项目的浓厚兴趣,“在未来几年里,创业板可能都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热点,我们不可能放弃这批数量巨大的客户群。”一位知名律师所合伙人说。
和律师事务所一样,会计师事务所也将发展创业板客户当作目前的重要业务发展方向。而且会计师对于培育创业板企业的兴趣也许比律师更加浓厚,因为仅从费用来看,其不仅能够收获一定数额的上市审计费用,还包括未来细水长流的年费。
“创业板收费肯定不高,我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这块业务是一定不能放弃的。”某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管谈起过他们对于创业板的展望。在他们看来,创业板未来有着非常光明的发展前景,其中一些企业可能会逐渐成长为中国高新科技行业的龙头,“我们可以来看看微软的例子,当微软还是一家小公司的时候,它支付给会计师的报酬远不如今天支付给德勤的年费多。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能够在创业板市场中发现未来中国的微软,那么我们的回报也不会少,毕竟我们还有审计年费可拿。”这位高管说到这里,露出了一丝微笑,表示他们在中国市场已经付出了很多,也有耐心培育创业板企业,关键在于他们必须对客户做出有效筛选。
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都表达了他们对于创业板业务的浓厚兴趣。但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看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争夺创业板业务也许就是出于礼节上的考虑,“说说而已,不可能拿出太大的力气。”
“近期资本市场的大事很多,四大也有很多方向,比如汇丰控股这样的外资企业A股上市,以及以中国移动为代表的红筹回归,对于他们的吸引力都应该要大过创业板。”国内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表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较高,在竞争创业板项目上的优势很弱,“当然我并不是说他们会完全放弃,比如德勤华永的邓总(邓建新)就上了创业板发审委候选人名单。但是正如四大代表在候选人名单中所占比例很低一样,他们的兴趣也不可能太大,充其量就是选择个别资质特别好的项目而已。”
术业有专攻,从目前看,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在创业板业务上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来自德勤的邓建新,以及来自毕马威的赵奇,最终都没能成为创业板发审委的成员,可见证监会也认可了内资所在创业板方面的比较优势。
而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如果能够有代表在发审委工作,对于他们开展工作有着莫大好处。
发审委资源
“创业板是新事物,目前大家都在学习。我们的信息也非常有限,比如我们现在连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存续期要求究竟是36个月还是三个完整会计年度都说不清楚。”平安证券的投行人员表示,“我们倒是希望能够向其他中介机构多学习些,发审委里有他们的人,他们对于尺度的把握也要比我们更准确。”
能够向发审委推荐委员,确实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值得骄傲的事情。8月初,某律师事务所推荐的一名代表进入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候选名单,该事务所上下都感觉脸上有光。“不少人约他(该候选人)吃饭呢,都是为了以后能够混个脸熟。”该律所的合伙人则乐呵呵地说道,“长三角一带创业板储备项目不少,估计我们能够多分一杯羹。”
在发审委的核准程序中,证监会明确规定了委员的回避制度,凡是与其所在事务所有关的项目,委员必须回避。而实际上,不少委员也比较洁身自好,在任期间很少对外评论发审委内部事务。
但是,能够与发审委搭上联系还是对事务所非常有利。
首先,创业板相关事宜目前都还没有明确说法,比如刚才提到了存续期限究竟如何就是问题之一,如果能够有代表在发审委任职,中介机构在项目推进时的权威性就能增强不少。
其次,企业乐于聘请能够派出委员的事务所。在确定以创业板上市为公司发展方向后,宁波某企业主开始接触券商和中介机构。他布置给券商的任务就是,介绍的中介机构中,至少有一家能够有代表在发审委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