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Job Offer的心情很有意思:在杳无音讯的日子里天天茶饭不思,望穿秋水,惟恐是黄鹤一去不复返;突然间,当那个朝思暮想的电话终于响起的时候,一切却好似尘埃落定。期待的消息被证实后,隐隐倒有些失落。可是,真的是尘埃已定了吗?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这都并非真正的大结局。
顾名思义,Offer代表着授予,是对方伸来的橄榄枝;而要不要接受则取决于个人的多方面考量,正所谓等待不易,选择也难。
说到选择,当然是指同时拿到多家公司或单位的Offer并从中作决定。在不同的Offer间作选择,其实正如比较苹果和桔子,本来就是因人而异,没有标准答案的。但是,也有一些共同关心的方面,作为求职者,尤其是刚跨出学校大门的留美学子们,是不可不察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薪水多少是没人能够不关注的,也代表着对自己价值的肯定。寒窗多年,待价而沽,拿到这一纸Offer Letter,数字当然是最为关心的。往大处说,是希望能够和自己的学历、能力、经验、研究背景相匹配,充分体现自身价值;往小处讲,硅谷昂贵的生活费用和高税收,也使得所有人都无法安于清贫。
可问题是,Offer的数字不是公司来确定的吗?可以谈吗?又怎么去谈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收到一份不甚满意的Offer Letter是很寻常的事,而你要做的,则是怎样将这个“鸡肋”变成诱人的红苹果。
俗话说货比三家,选择Offer也是一样。只有一个Offer固然是没有选择, 如果能够收到多个Offer,自然是既有了backup(保底),又有了讨价还价的资本。
要保证能拿到多个Offer,并且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谈判,在安排上也要事先考虑周到。公司发出Offer后,一般会给你1-2周的时间来考虑是否接受,而你这时的处境是:如果选择接受,也就意味着将无缘其他的Offer;如果放弃,则要面对可能失去Offer的风险。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在同一时间段内获得所有的Offer,然后作全面比较。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保证各个公司Offer处理的速度尽可能一致,这也要求你向不同公司投简历以及面试的节奏基本同步。
收到不同的Offer后,要比较的数字就多了:除了底薪外,奖金分红、签约奖金、配股、养老基金、医疗计划……都要加到复杂的计算公式里来。比如说,9万的底薪加上10%的奖金分红,就不如8万5千的底薪以及20%的奖金来得诱人。另外也不能只看第一年,而是要比较若干年内的总收益。比方说,公司A奖金分红的比例是随工作年限增加的,前两年为20%,以后每年平均达40%;而公司B的奖金分红百分比是固定的30%。在底薪都相同的情况下,头两年在公司B的总收入更高,随后由于公司A的薪水开始反超,4年内在两家公司的总收入达到持平。4年以后则是公司A的总收入后来居上。当然,由于包括的因素太多(比如每年的配股数、配股种类以及市场价格,还有401K养老基金Match比例等),实际的薪水比较远比上述的复杂。
在这之后就需要锁定自己最看好的公司,然后就是谈判了。之前最好能打听到这个职位的头衔以及薪水范围,做到心里有数,加上有其他公司的Offer作为参考,知己知彼。谈判的对象是HR,直接的招聘经理因为缺人,自然会尽可能满足你的条件,不会因为你希望薪水更高而感到不悦。此外,招聘经理在这方面的权力比较有限,并不能决定最终的数字。
和HR的人谈薪水,通常是先表达自己对该公司职位的高度兴趣,然后告之Offer数字和自己的期待尚有距离,同时提及其他公司的Offer,剩下的事情就让HR决定了。一般说来,公司不希望员工短期跳槽,被其他竞争对手以更高的薪水吸引去,所以也会尽量在数字上满足要求。谈判不必担心日后相处尴尬,因为这在美国本来就是很寻常的事,你也应该去尝试争取自己的利益。以我先生为例,当年他也是在拿到多个Offer后,去和自己最中意的公司谈薪水,由于大公司对底薪的规定很严格,无法增加,但HR Manager最后设法增加了一万五千的签约奖金,这也是坚持谈判的回报。
当然,选择也不全是为了金钱。
比如说, 虽然薪水一般,但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将来可能有较大的上升空间,你会考虑吗?又比如,基本薪水不高,但却是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公司, 有望日后IPO,你会满怀激情的加入这家未来的“Google”吗?或者说,某些公司有新员工轮岗制度(Rotation),你被允许在两年内根据自己的兴趣在公司内不同部门间轮岗,你会把这作为一项决定因素吗?
工作签证和绿卡申请,则更是留美学子们无法回避的痛。
每年的4月1日,数十万计的H-1B工作签证申请就会飞至到美国移民局, 去争夺8万5千个有限名额,除去那些能顺利获得的幸运者外,其他的人失去的不仅仅是在美国工作的许可证,甚至是在美国合法居留的身份。至于绿卡,则是一段更长的艰辛之路。不同公司对H-1B和绿卡申请的政策也截然不同:有的是公司专门聘请的律师办理,由公司替外籍员工申请,费用也是公司负责,这样通过机率比较高;有的公司则是完全由员工自己申请办理, 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H-1B一旦申请失败,失去在美国的工作许可,有的公司可以让员工暂回中国,安排在中国分部工作,并承诺来年再为其申请H-1B;而有的公司则自动视Offer Letter失效,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在不同的Offer之间作选择时,又怎能不考虑这些呢?
offer的选择就是一场命运的选择,打开这扇门,你的职业生涯从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