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的助理,无论男的女的、白皮肤黄皮肤、26岁还是62岁,全都记忆力超人,做事的时候轻重缓急条理分明,并且像个检索器,哪怕需要3年前的文件,他们也能在10分钟之内搞定。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在就职一个月后提出过辞职,并无一例外被公司挽留。公司或许不了解这些来来去去的助理们,但公司了解我的老板。被他天天呼来喝去,挨了一个月还不辞的,一定是超人。咬着牙留下来的助理,经过数月的煎熬,就变成了标准化机器人。
原来是什么料并不重要,只要上了我老板的炼钢流水线,个个聪明伶俐。他的炼钢秘诀有三:一是芝麻蒜皮的小事就开始大呼小叫;二是喜欢高八度骂Fuck,用圣经砸桌子;最可怕的是第三个,他会24小时跟你斗智斗勇,凌晨3点写Email跟你讨论问题。经他这么一折腾,是个人都不愿意跟他作对,只好把自己变成超人算了。
一家网络公司也很有意思。里面出来的人,个个口若悬河,能说会道。但做起事来全都拖泥带水,没一个利索的。后来才知道,他们的老板当初就是靠三寸不烂之舌搞来了一大笔钱,十分得意。可惜类似的锻炼口才的机会并非每天都有,于是他每天下午在公司演讲,过足了嘴瘾。在老板的带头下,公司上下掀起“演讲与口才”的高潮,人人都是引资精英。至于“做事”这种低端的事,哪里还有人看得上?
以前我工作过的一个文化机构,则擅产品德不端的人。有的人“太娇媚”,有的“太圆滑”,我呢,则“太贪钱”。现在娇媚的圆滑的贪钱的都攀高枝去了,剩下的吧,老板又嫌人家笨,是“没地方去才呆在这里的。”
据说什么样的影星培养什么样的影迷。就拿F4来说吧,言承旭的Fans痴情,周渝民的Fans则好色,朱孝天合野蛮女友的味口,而有点思想的人就迷吴建豪。这个规律同样适合职场,什么样的公司生产什么样的人。若实在连自己都开始讨厌自己了,就快点换一家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