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盗版营销观察
文|李洋
“中国网络盗版第一案”番茄花园的判罚并不为过。
谁不爱吃天上掉下的大馅饼?
几天前,一位意大利小镇农民用两欧元换回了1.47亿欧元,也就是14亿人民币,从而成为欧洲史上最高彩票中奖者。“朝圣”人群不断涌进这个不知名小镇,兴奋得像过年一样。有好事的媒体还帮他计算了一下,说此人158辈子都不需要奋斗了。
与自己辛苦打拼比起来,不劳而获总是舒服的,从这个角度,或许你能理解为什么中国的市场上会出现那么多的山寨版及盗版产品。
可是这些公司现在得小心了,因为看上去,政府已经决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
8月20日,番茄花园盗版案已经有了一审结果,4名被告统统获刑。提供番茄花园盗版Windows XP软件的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创始人洪磊和孙显忠及公司的另外两名员工,被判有期徒刑两至三年半不等,总共被处以人民币1100万元的罚款。
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的番茄花园网站(tomatolei.com)最近又重新上线,已经变身为一家类似Hao123模式的网址导航网站。在其首页顶部的广告位置打出了如下字样:“有人说,洪磊判了,番茄完了!佛说,回头是岸!番茄将在正途上艰难前行,番茄花园需要您的支持。”
“中国网络盗版第一案”有了结果,番茄花园也想重新做人了,调查却显示有八成网民仍想不通,认为“对洪磊的判罚有点儿重”,甚至还有人看不出这家公司“犯了什么错”。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免费获取商品,以及在价值相同的情况下,尽量获取市场上相对低廉的商品,这是无可厚非的心理。
他们没有义务去阻止别人为其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也不会高瞻远瞩到去考虑如果盗版和山寨产品泛滥、抄袭成灾,未来的市场会是一个什么样子等类似的命题。
对于那些创业型的中小公司来说,与大公司竞争太辛苦,自己搞创新又太累,如果有现成的空子可钻,利用别人产品不劳而获,又不会因此而受到警告和惩罚的话,它们当然会把所谓道德放一边,拼命去追逐利益。
想用道德来规范商业竞争秩序,这基本上很难。所以一切就都得看政府的态度法律的执行了。
而正如微软所说的,这件案子的判罚在中国的商业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也就是说,政府用重罚的形式来警告的不是番茄花园这一家,而是所有持有类似心态和行为的公司。
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提倡和强调企业的创新、创造性。谁都知道,单纯的制造业不能创造附加价值,利润微薄,也无法形成强大的品牌影响力。但是试想,如果知识产权随便就会被别人剽窃,而且对方也不会为此付出任何代价,那还有什么公司费力研发去搞创新?
而如果没有了创新,中国的公司们就永远位于产业上的最末端,受人牵制,靠拾人牙慧过活。一个抄袭泛滥和不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也会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这种现象在IT和互联网产业已经十分严重。谷歌全球副总裁、被誉为“互联网之父”的温顿?瑟夫,在近日来华接受采访时提到,中国具有创造力的人才很多,但还没有太多创新型的公司,这令其失望。
中国的商业需要自己的乔布斯,也需要像谷歌和微软那样的公司,更需要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但是这一切能指望像番茄花园这样的产品和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