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祝章在香港注册成立了“香港韩国青青草株式会社”后,开始肆意刊登广告宣传自己的“韩国知名品牌”,并邀请付笛声、任静做品牌代言。至案发时,祝章共诱使20余人加盟,收取代理费、保证金等费用200余万元。昨天,崇文检察院透露,祝章因虚假广告罪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办案检察官称,付笛声夫妇的行为不构成虚假广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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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祝章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名为“香港韩国青青草株式会社”的公司。一个月后,他又在北京注册了北京青青百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韩国青青草株式会社”给北京青青百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授权,经营起韩国品牌“青青草亲情服饰”。为了能够扩大影响力,祝章还在媒体上发布了大量招商加盟广告。广告中宣称,该公司为国际知名品牌,有18000平米的大型生产基地,4500平米的综合服务大楼,承诺每季均有大量新款推出,并为加盟商及时选货、发货、退货和换货。同时,该公司还聘请任静、付笛声夫妇做“青青草”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很快,在看到了广告后,众多有意加盟的商户便开始与其联系。而祝章则按店面的大小,收取每名加盟商1.8万元至9万元不等的费用。据重庆加盟商王某回忆,他在加盟后该公司实际送来的服装,与网上展示的图片相差甚远。而加盟商要求退货时,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2007年,见祝章的公司致使各个加盟店严重亏损,多名商户陆续来到北京报案。
去年1月18日,经过警方介入调查后,祝章被以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据检察官介绍,祝章的公司根本没有自己的服装厂,只是设计出样板后,让其他工厂去做,之后再贴上自己的标签。而其公司也只是租了一家写字楼中的一层,只有十几个人办公。最终,崇文法院认定,祝章通过发布虚假广告,诱使王某等20余人参与加盟、代理,收取代理费、保证金等费用共计200余万元。
据崇文区检察院检察官孙玉明介绍,付笛声、任静的经纪公司在与“青青草”服饰公司签订品牌代言合同后,虽然两人的经纪公司未尽到对“青青草”服饰公司进行审查核实的义务,但其行为并不构成虚假广告罪,所以此案与付笛声、任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