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实施一套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的制订和实施是我国财税政策的一次科学化改革,它将我国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各项税收优惠都进行了统一,从此,内、外资企业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同时,“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也将为我国的产业结构带来新的机遇。
现在,距离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只剩下半个多月时间。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除了优化自身的产品之外,做好纳税筹划也可提高企业竞争力。余教授认为,“任何国家都在做纳税筹划工作,中国更应该将其重视起来。”据统计,目前我国经济排名世界第43位,但是纳税痛苦指数却排名第3位。特别是新税制马上要开始实施了,年底应该做好新税制实施前的最后一次账。
余教授表示,“偷税、漏税、骗税、抗税并不在纳税筹划的范围之内,纳税筹划的前提必须是合法。”在新的税制下纳税筹划的重点和新思路较旧税制有很多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正面筹划,即利用我国税法规定的差异来筹划;另一类则是反面筹划,就是合理利用税法的缺陷。
从四个方面做好正面筹划
一、利用不同经济性质企业税负的差异。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对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制订不同的税法,这在今年12月31日前都是非常明显的。余教授认为,例如生产性企业,在明年新税制下,还是外商投资企业较优惠。目前,外企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直至12月31日。如果可以的话,企业现在不妨尽快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外方必须占股25%;在12月31日前完成税种认定。
二、利用行业税负差异。从“九五”计划开始,我国行业之间的税负差异就已拉大。新税制下,体现得更明显。从明年起,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以产业优惠为主,在任何地方,只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三、利用地区之间的税负差异。如果要新设立企业,不妨可以利用这一差异。按新税制规定,我国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新税制实施后还可以享受五年的税收优惠过渡期,五年内将逐渐过渡到25%,特区企业所得税率为15%.
四、利用纳税环节的不同规定。新税制下还是可以利用,因为有的税目未作更改,像消费税。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商业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不用纳税。所以一些消费税的纳税人就利用消费税实行单环节征税的法律规定,通过设立关联销售机构,利用转让定价尽可能多地减少生产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达到少缴消费税的目的。
合理利用税法
任何具体的东西都不可能包罗万象,很可能是越具体的法律规定越有缺陷。比如,个人所得税采用列举法列举了应税所得的各个项目,但是这些项目不可能把所有形式都概括进去,而且各个项目有时难以区分得特别清楚,所以纳税人就可利用不同项目,不同的税率的规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纳税项目,降低实际纳税税负。
一、利用税法中存在的选择性条文。税法对同一征税对象同时作了几项单列而又不同的规定;纳税人选择任一项规定都不违法。企业利用其选择性,通过分析测算选择低税率的方式,就可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二、利用税法条文不严密进行纳税筹划。许多优惠条款对给予优惠的课税对象在时间、数量、用途及性质方面限定的定性不严,也产生了利用这些限定条件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例如现行税法规定新办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实现盈利的第一年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但对“新办企业”的概念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有些企业就通过注销税务登记,更换办公地址等开关循环的方法,以及转移利润的方法达到长期享受减免税的待遇。
三、利用税法条文不明确实施纳税筹划。我国税法会出现一些相关规定不是特别具体的情况,这时纳税人可以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同时也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从而实现合理节税。像增值税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法律界线不明确,因此这就使得两者间可相互转化,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利益选择较低税率纳税(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还未出台,暂且以增值税为例)。
价格转移法——最有效的纳税筹划技术
价格转移的纳税筹划方法由来已久,现被企业广泛应用,而且是最经典、效果最好的筹划技术。“这同时也是税局查得最严格的筹划技术”。余教授如是说,不论在现行税制下还是即将开始的新税制下,都可以利用它合理节税。
由国家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关于外资的研究报告表明,在所调查的亏损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这些企业都是通过转让定价避税,即价格转移的方法,每年少缴税款300亿元以上。据了解,企业主要利用有关联关系的公司,通过把产品、劳务的转让价格定得比市场公平价格高一点或低一点的方法,来达到少纳税、不纳税或推迟纳税的目的。
利用关联企业避税必须是税务机关对这一企业认同的条件下才行。对于关联企业,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如对关联企业不认可,税务机关查账后将会对企业进行处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罚款将按同期同类的银行利息收取。
同时,余教授提醒,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转让定价方法也有不同,一定要在运用价格转移避税基本方法时,仔细结合税法的有关规定,以免筹划失败。
实用案例
价格转移:在低税率地区设立经营机构纳税筹划
广州市某电子器件厂(以下简称广州厂)销售1000万元的产品给梅州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公司)。该批产品成本价和费用为800万元。广州厂在深圳设立了一家销售公司(简称特区公司),广州公司以850万元的价格开票销售给特区公司该批产品,后由特区公司以事先商定的1000万元价格开票销售给梅州公司。这样经过财务部门的转手,就有150万元的利润转移到特区公司的账上体现。新税法下,广州适用税率25%,深圳税率15%.
未经纳税筹划:广州厂直接开票销售给梅州公司,广州厂应纳所得税额:
(1000-800)×25%=50(万)
经过纳税筹划:
(850-800)×25%+(1000-850)×15%=35(万)节约税收成本:50-35=15(万)
精彩问答
问:该企业为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时没有实收资本。现在要将一部分股份转让出去,转让费25万元。该如何缴税?
答:个人独资合法企业登记时没有实收资本,但当时有投资额,可以以投资额为缴税基础。例如,当时投资额为25万,不需缴税。如当时投资额为20万元,这部分可视同为注册资金税前扣除。余下的5万元算作是企业的清算所得或转让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税率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税。
问: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材料进项少,售价高,主要从事技术研发。一般情况下客户都要求开发票,应该如何节约增值税?
答:要节约增值税有两种渠道:第一,对一般纳税人而言,针对企业的产品增加服务项目,争取将增值税转化为营业税。一般增值税税率为17%,而营业税为5%;第二,争取做小规模纳税人。如果说企业产品增值率非常高,无法取得太多的增值税发票。而该企业规模又小,就可争取做小规模纳税人,这样可按照整个销售收入的6%交纳增值税,减少增值税负。
税务筹划让社会与个人达到双赢
一个人一生要缴多少个税?对于个税的缴纳,人们是只能听之任之,还是该主动筹划?企业又应该如何去筹划?本期沙龙开始前,我算了一笔账:如果某人25岁参加工作,月收入1万元,每年年终奖为3万元。如果不调整税制,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到60岁退休时,他要缴纳的个税合计为701225元。从个人理财的角度来看,这显然很有必要进行合理规划。而对于企业而言,一个活生生的课题同样摆在面前: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竞相追逐的目标,税务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地位愈发突出。在合法的前提下,企业可通过税收筹划降低成本、扩大效益。
2008年要实施新的税制,那么在2007年的12月,企业就应该有意识地做好一些工作,以适应新的税制的实施。也许有听众认为,合理的税务筹划意味着税收流失,这不是逃税吗?本期沙龙嘉宾余文声教授认为,合理避税是少交税的合法手段,它与恶意逃税有本质的区别。合理的税务筹划实际上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一种表现。在严格执行税法的前提下,企业为减轻税收负担,自然会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合理的税务筹划。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实现财务利益的最大化,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效益提高,增加的利润部分,从整体上看其实也为财政收入提供了新的税源。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当然智慧理财、使自己的生活更加愉快富足,也是公民应享的权利。本期沙龙嘉宾余文声教授的讲座实际上是教沙龙听众们如何在社会生活中平衡义务履行者与权利享有者的双重身份,聪明地缴纳税款,让社会与个人达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