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属于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其发起人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由各省政府指定部门来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工作。从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构架设计、监管设计及经营范围来看,政府希望小额贷款公司能缓解小企业与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失的现状,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灵活的金融服务。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同属经营“金融风险”的企业,但由于两者在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经营范围、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小额贷款公司要在竞争激烈的贷款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信贷经营管理模式,拥有自己的贷款核心竞争力。具体而言,笔者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有如下四方面的建议:
一、构建合理、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股权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从监管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来看,分散的股权结构固然避免了“一股独大”对公司治理的负面作用,但分散的股权设计有可能造成公司决策效率低下、股东不能有效监督公司经营的弊端。
因此,在分散的股权结构之下,构建一个合理、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尤为重要。首先,在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时期,寻找经营理念一致的股东尤为关键,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分散,如果公司各个股东对公司经营理念不一,公司股东在重大事项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或决策效率低下,小额贷款公司将难以发挥自身熟悉市场、经营灵活的优势,为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其次,一个强力的董事会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非常重要,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相当分散,要形成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正向激励,强力的董事会是小额贷款公司有效治理的要件,强力的董事会能向公司管理层有效传递股东的经营理念,并有效监督管理层的经营行为,规避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并对公司经营层经营绩效形成正向反馈。最后,挑选合格的公司管理人员,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经营信贷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其面临的风险与经营约束不比金融机构简单,因此,一个熟知当地市场情况、精通信贷风险管理、执行力强的公司管理层是小额信贷公司经营成功的核心。
小额贷款公司要想取得成功,必须根据公司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股权结构情况,设计合理的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架构,形成公司治理的有效委托代理关系。
二、形成可预期、可持续的经营策略
监管层设计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一方面是将地下金融活动合法化,另一方面是拓宽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为小企业和农村地区融资开启新的渠道。因此,在经营策略的把握上,小额贷款公司应将目标客户群体定位为小企业和农村地区市场上。在具体客户的选择上,一定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自身熟悉的行业和客户,逐步发展业务。在经营绩效目标上,一定要避免追求收益率和贷款规模的现象,根据自身经营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稳健开展业务,避免经营上短期行为。
三、构建严谨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是小额贷款公司生存的根基。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净资产及股东投入,贷款总体规模相对较小。在相对小的贷款规模下,只有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才能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现金流健康,才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营销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建立防火墙制度,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加强贷款风险监测,对贷款质量劣变及时反馈,对贷款呆账足值计提风险拨备,稳健经营。
四、形成差异化的竞争策略
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自身经营范围、资金来源限制,只有选定差异化的市场竞争策略才能在当地信贷市场取得成功。小企业贷款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机构不仅有商业银行,还有新成立的农村村镇银行,后两者可以为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再加上近年来各商业银行都把小企业金融业务作为银行业务的增长点,因此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并不小。
面对竞争,小额贷款公司应避免与银行的正面交锋,从自身熟悉当地市场情况出发,选择适合自身风险偏好的客户,发挥自身“船小好掉头”的优势,缩短信贷调查、审查、审批流程,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创新信贷产品,与银行展开差异化的市场竞争,促进自身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生事物,在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提高和企业金融需求日益个性化的今天,必将拥有一个光明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