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各国的经济史来看,家族经营制都曾经在企业成长过程中起过这样一些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中国,同样可以看到家族经营制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上述作用,然而一旦企业规模增大,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进步速度加快,家族经营制的局限性就越来越突出。
调查结果显示,“国内家族企业发展的最大两个瓶颈是管理落后和任人唯亲。”“麦肯锡公司的研究发现家族企业只有15%能延续三代以上。”对于15%这个数字,需要斟酌,因此华人世界的家族企业似乎要高于这个数字。
家族经营制的局限
对一些规模已经扩大的民营企业而言 家族经营制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局限性:
第一,家族经营制下的企业决策实际上是家长个人决策。这通常是难以避免的。企业规模扩大和市场竞争加剧以后,家长个人独断专横的决策很可能脱离实际,以致造成投资的重大失误或经营方针的重大失误。他们的若干重大决策。“多靠自我感性,甚至在冲动的状态下做出。”在家族个人决策的情况下,家长与晚辈之间可能形成巨大裂缝,逐步导致企业阶梯或倒闭。
第二,家族企业制企业只可能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挑选接班人,甚至企业的接班人是注定的、不可更换的。然而,下一代却不一定适宜于担任企业接班人。
第三,企业经常录用家族成员或亲戚来担任高、中层管理人员。用人唯亲的结果,一方面会使管理混乱,原来制定的规章制度难以执行,另一方面又会使一些同家族没有关系但有才能的人对企业失去信心,纷纷离去。
第四,企业产权通常是封型的。家族持有股权。“肥水不外流”既不愿意外界前来参股,也不打算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有时,尽管办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量热仪上,但持股者或是妻子儿女,或是少数亲戚,董事会形同虚设。全国80%以上的私营企业由业主兼任经理或总裁。
第五,企业目标往往是模糊的、不确定的。要知道,一家企业,不管是哪一个行业的企业,总是把盈利放在目标的首位,企业总是要为投资者取得越来越多的收益,包括分红与企业自身资产的增值。
从家族制到委托代理制
以上说明了家族经营制的局限性。当然,这并不是说家族经营制对于小作坊、小摊点、小本经营,甚至中小型企业没有适用性,因为在那些场合只可能采取家族经营制。但无论如何,民营企业发展起来,规模增大了,职工人数增多了,摆脱家族经营制的束缚将成为当务之急。
走向委托代理制,走向现代企业制度,是稍具规模的民营企业的必经之路。委托代理制的特点是用人唯贤,而不是用人唯亲。当企业家“看见一个新面孔进入自己的企业工作,是想“我又多养活了一个人”,还是“我又多一个合作者。”
企业的重大决策由董事会做决定,家长或其他家族成员不能越过董事会与总经理而对企业经营活动横加干涉,更不能越过董事会去干扰总经理的管理工作。
产权放开,既向愿意投资的人开放。产权的放开不但拓宽了企业融资的范围,有利于技术进步,而且企业产权结构得以发生变化,企业成为真正由多元投资主体投资所组成的企业。
实行委托代理制与产权开放之后,民营企业内部便开始建立了一种制衡机制,有了制衡,效率的发挥得到了体制上的保证。某些家族经营制企业之所以衰败、倒闭,效率变为负数,不正是由于权力行使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制衡吗?
作者简介:厉以宁,汉族,江苏仪征人,1930年11月22日生于南京,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留校工作至今。现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还担任北京大学管理科学中心主任、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等职。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著作有:《论加尔布雷思的制度经济学说》、《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主要流派》、《西方福利经济学述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的起源——比较经济史研究》。1998年获香港理工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