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欣 (整理)
许善达
● 197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于英国巴斯大学获得财政专业硕士学位
● 历任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处副处长,国家税务局科研所研究室主任,国家税务局税制改革司副司长,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司长,地方税务司司长,稽查局局长
● 2000年1月至2007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 许善达推荐书籍:《区域税收转移调查》
[ 中央、地方的关系要整体化,不能分散到这么多部门。将来我们应该把预算制度覆盖到所有部门,中央、地方的分配关系,不仅要包括财政系统的分配关系,也要包括各个系统分配的关系 ]
改革开放30年中,财税改革是一个重要话题。分税制改革为什么会在1994年启动?提出分税制之前,财政包干制又有什么历史背景、作用及局限性?分税制实行之后,产生了哪些效果、成绩?未来还有哪些改革的方向?
近日,就这些话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经济50人论坛学术委员会委员长许善达,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与第一财经频道《经济学人》节目的联合专访。
财政包干制:
移植承包制前提不足
以及“两个比重”下降
《第一财经日报》:你曾担任过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是否可以重点从财税改革角度谈谈中国改革30年?总体而言,你如何解读财税改革30年?
许善达:我们国家现在的财税制度,基本上是1993年设计、1994年出台的,这个制度已经运行了14年。总的看来,对于1993年、1994年的财税改革,社会的认同度很高。认为改革不对或者改革方案正确但实施失败的看法,已经基本没有了。大家非常肯定。
《第一财经日报》:当时是否曾经有过否定的意见?
许善达:曾经有对改革的意见,但也不是认为失败,而是担心改革是否可能实现预期目的。而且,在改革方案出台以后,财税制度引发的相关问题,也让很多人担心。他们担心,最后会引发设计方案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但后来,这些担心逐渐消失了。
现在回顾这个改革,我觉得,很多人可能对改革中更深层的东西看得不是很清楚。从我自己的经历看,例如财税改革针对的对象是谁、要改什么、搞分税制要替代什么等方面,人们的认识可能还不很清楚。
《第一财经日报》:在分税制之前,实行的是中央与地方讨价还价的财政包干制。财政包干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许善达:为什么采取包干制呢?当时,国家从农村承包开始改革并取得了很大成功。很多人就主张,农村既然能够成功,城市也搞承包。这种主张在1986年、1987年很盛行。
人们认为,过去我们农产品不够、粮食少,大肉吃不上,现在一改革,粮食也多了,农民收入也增加了,城市的农产品供给也多了。所以,城市也得用承包制。
于是,就主张中央与地方之间承包,就是财政分税,收入分配承包。国家和企业承包,即每个企业跟政府签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上规定交多少税。
这种意见在当时成了主流,特别是企业承包。当时的代表企业就是首都钢铁公司。那时,在首钢工厂门口有一面大的隐蔽墙,上面写着 “承包为本” 四个字。
提出承包制不是没有原因的,它确实针对了我们过去税制里很多不合理的制度。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税收负担重。在计划经济下,税收制度和企业分配制度是学苏联的传统,即政府多集中,然后政府拿钱投资。这种制度对企业发展本身有很大的遏制作用。市场化改革是让企业在市场里自我发展,自己做决策。(原来)那种制度跟市场机制改革方向是矛盾的。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有很多种办法。当时有一部分经济学家、一部分企业主张搞承包,比如增值税,跟企业谈,谈好每个月交多少增值税,一年交多少所得税,各企业包下来。对于企业来说,一年交多少税固定了,如果自身发展得好,税收非常低对它就有好处。承包的内容,不仅是税收,还包括贷款、利率,甚至有的出口企业承包外汇、汇率。
在这种情况下,从1987年全面推进承包制开始,各项宏观政策就通过一个一个企业承包合同在放宽。
所有国家管的政策都放宽。1988年、1989年出现了通货膨胀。我听到一个经济学家指出,导致那次通货膨胀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承包制。我很赞同这个主张。放宽而不能调控,国家失去了宏观调控这样的工具。
在国家和企业的分配上,在政府宏观调控这个领域,是不能用承包制的。
《第一财经日报》:你的意思是说,在农村改革中成功的承包制,压根就不应该成为财政和财税的主要制度框架?
许善达:当时很多地方领导人主张,当地省和中央财政签一个承包合同,定好交这么多(税收),财政收入多了也不多交。各个省都要这样做,这对于中央财政有两个影响:第一,获得的资源减少;第二,对整个财政总收入的控制能力下降。
这对于调动企业积极性,对于调动地方政府经营有没有好处?有好处。过去统筹管理,地方政府花一分钱也要报批,这个政策肯定不适应。
但承包制是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呢?实践证明不是。
1992年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时候人们就要思考怎么才能落实发展是硬道理。是不是还要继续搞承包制?
《第一财经日报》: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看,财政包干制确实不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安排。但在当时计划经济下,除了这个方案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调动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如果不是采用财政包干制,分税制会不会在当时启动?
许善达: 税收负担重,可以降低,税收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改制。作为一个基本制度,全社会要统一税制,(在此基础上)大家再竞争。依靠企业竞争,要靠基本制度下的企业竞争,而不能靠企业同政府签合同,一个交的税少,一个交的税多(这样来竞争)。这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
我觉得,当时并不是没有替代方案。
(只是)在当时的情况下,农村承包制改革的成功确确实实让很多人容易产生这样的想象,即在城市里也搞承包。
《第一财经日报》:农村领域的成功放大了承包制的作用。
许善达:对,放大了承包制的作用。我觉得,经过这么一段实践, 1992年以后,人们开始认识到承包制不是一个好制度。持这种看法的人越来越多,包括经济学家、企业家。
《第一财经日报》:你讲的是财税领域还是所有领域的承包制?
许善达:我觉得这是对所有承包制最基本的看法。当然,矛盾最尖锐的是在财税领域,因为承包最多的是财税承包。银行的贷款承包,能行吗?也是不行的。
所以,通过几年的实践,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承包制作为一个基本制度,是不行的。
中国农村不像苏联有集体农庄,又不像西方市场国家土地是农民自己的。中国是集体所有土地,当时是人民公社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承包制度,逐渐包产到户,土地仍然是集体的。所以,当时选择联产承包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也确实很成功。
但是研究城市改革,把适宜中国农村的制度移植到城市来,我认为前提不足。
分税制改革:
财政收入占比上升
《第一财经日报》:采用财政包干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后就发现,上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地方权力越来越大,中央对地方有点失控。我们一直讲“两个比重”,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可能是1994年增税制出台比较大的历史背景。我们对分税制总体评估还是成功的。回忆当时的改革过程,你觉得最有意义的地方是哪些?
许善达:由于采用承包制,税收占比下降,在中央、地方财政关系上,中央比重下降,这种下降已经危害到中央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控制能力。这种问题在那时表现越来越突出。
《第一财经日报》:分税制一定要推进,而且事后看确实取得了成功。在1994年之后不久,“两个比重”下降的趋势迅速得到扭转。但是事情总是有两面。与此同时,又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有一些人认为,分税制可能是1994年之后中国经济粗放增长的一个根源。你觉得对分税制的这个指责是不是合理?
许善达:首先,1994年解决了一个税制的问题以后,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基本上是从税收制度而来的,不再一个企业一个企业承包了。所以,1994年的改革,特别是增值税的改革,就把承包制度取消了。
虽然国家没有做一个文件宣布,但事实上原来政府和企业的承包制废除,使得财政收入占比下降的趋势开始减缓。到1996年,降到谷底,1996年以后开始上升,即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开始上升。这个重要的目的实现了。政府财力的增长是通过税收制度实现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实行统一的办法,拿多少按照制度来。
制度设计的时候,在增量上中央多拿一点。
各地方参加了整个讨论,也认为这对全国是有益的。
现在,中央财政占比为60%,实现了原来的目标。中间也经过一些波折,55%降到54%、52%,但是最后还是实现了最初的目标。
《第一财经日报》:还有人问,中央的财政实力是不是过强了?
许善达:我认为,现在应该这么看这个问题,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两个制度设计的目标是必要的,而且确实也实现了。这几年,中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与税制和分税制的建设,有很大关系。因为,这两个制度构成了整个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这个基本制度在推动整个经济发展上的作用非常大。
但是,改革总是分阶段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有一个主要矛盾。当时的主要矛盾是解决承包制,为了这个目的其他一些问题暂时不能都解决。比如从税制上说,当时还是延续了过去的旧税制,税收负担比较高。把承包制取消了,但从负担上看,维持原来的税收负担不变,既不提高税负也不降低。这么多年,企业对改革是接受的。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原税制里不合理的因素,对经济发展的障碍逐渐显现出来,包括分税制。分税制造成的一些问题突显出来,比如基层政府收入和支出责任的问题等。这些问题当时就有,但随着主要矛盾的解决,这个制度里原来的一些缺陷、不足逐渐显现出来,成为主要矛盾了。
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好好研究。我认为,需要比较大、比较深层的改革解决这些矛盾,要在巩固原来成绩、效果的情况下把这些矛盾处理好。这样,就能推进整个经济生活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