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彭金涛
对话嘉宾:
吴长江/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总裁
廖 晓/权威战略转型专家,广州铭略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
郑 磊/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战略与资本市场资深专家
皮海洲/独立财经评论员
陈宇峰/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主持人:今天我们谈《公司治理中的个人英雄主义》这样一个题目,企业家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有这样两种风格:一种是他们比较强势,外在表现就是精力旺盛,一个人能够处理掉企业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对企业有着强大的把控能力,当然这种把控不能说对企业一定是好或者一定是坏;另一种是他们崇尚无为而治,把事情多数交给职业经理人去干,自己则到世界各地的名山大湖去游览,优哉游哉,而这种悠哉也同样不能说对企业一定是好或者一定是坏。那这其中就有一个问题,企业要发展得好,企业家在其中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又应该如何发挥作用?我给大家带来三个小议题:
1.企业家的个人理想与完美主义风格带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2.企业要永续发展更要看重公司治理中的制衡机制?
3.制衡机制和企业家精神的结合与矛盾。
利处与应有的阶段性特征
廖晓:
个人英雄主义有利于企业的
创业和发展
个人英雄主义往往被描绘成为了满足个人价值的英雄主义和个人主义。而实际上,我个人认为,对企业来说,企业家的个人英雄主义有利于企业的创业和发展壮大,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企业在创业和发展阶段,往往需要好的愿景,而愿景是一个美好的未来设计和梦想,对企业来说,它可以激励大家朝美好的目标奋斗。企业的愿景往往发源于企业创业者的理想或者说梦想。持有个人英雄主义的企业家往往是描绘愿景的高手,或者说是讲故事的高手,可以通过美好的愿景带动员工不断奋发图强,实现企业的远大目标。
另外,企业家的个人英雄主义有利于战略决策。战略决策往往是多种路径或者方案的选择,往往意味着风险。个人英雄主义往往敢于冒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和风险,敢于当机立断作出快速决策。这往往将带来战略决策的高效率和低成本,更不至于贻误战略机遇期。
企业家的个人英雄主义有利于危机管理。战略管理是接力赛跑,不是百米冲刺,每个企业在不同时期都会遭遇大的困境和危机,而企业家的个人英雄主义可以起到领袖作用,敢于力挽狂澜,给大家以信心和勇气,带领大家挑战困难,处事不惊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表现。
企业家的个人英雄主义可以控制公司政治,搞好各方面利益主体的平衡与协调。如果没有一个有一定权威的企业领袖,企业往往将变得群龙无首,帮派林立,企业有可能变成权力和利益决斗的场所。而一个具有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的企业家有助于树立领导权威,弥合各种分歧和矛盾,最大程度地解决分权制衡带来的决策和管理低效率。
企业家的个人英雄主义还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尽管制度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中国,基于领导力而非法定权力的企业领导才最有利于提升管理效率。企业文化的建设需要建立核心的价值观和使命,而具有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的企业家往往能在企业文化,特别是企业核心价值观和使命建设方面起到关键作用,这种作用将是长期的,有助于企业统一意志,团结奋斗。
吴长江:
个人英雄主义在企业运营中的阶段性
我始终认为,个人英雄主义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是需要分阶段的:在企业初创期必须集权,推崇个人英雄主义;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要逐步想方设法完善和健全治理机制。
企业初创期必须集权,推崇个人英雄主义和一言堂。就像在高速路上开车,不可以随便抢方向盘,你坐副驾驶,就要规规矩矩坐在那里,哪怕是你买的车。因为企业在创始阶段很脆弱,资源有限,平台小,经不起太多的折腾,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那你就要决策快,行动快。作为企业领导人,你分析并认准这样做是合理的,那就要坚持做下去。有句话说,唯有偏执狂才能生存。很多时候,创业的成功靠的就是某些创业者一开始就始终朝着一个方向努力奋斗的那种执着。
雷士照明当初开拓国内市场的时候,经过分析之后,率先将品牌专卖模式导入照明行业,并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网点数量呈几何级递增。当到了2005年我们发现市场的复杂程度已经到了渠道必须改革的时候,企业和经销商迅速达成共识,进行了渠道变革,整合为运营中心模式,这一模式同样获得了较大的成功。可以说,雷士在创业阶段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在决策和行动上始终比别人“快半拍”。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候,企业的盘子大了,内部管理和治理机制就要加强了,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就要慢慢褪去,而要着手打造具备前瞻眼光的治理机制和具备职业化心态的精英团队。
在我看来,无论成功或者不成功的企业家,都是有英雄主义情结的,关键在于如何控制好自己的欲望。创建一个企业,从无到有,经过大浪淘沙,确实非常不容易。但是一个人成功之后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这才是伟大的。
我曾经在很多公开场合说过,如果企业经营者对企业产生绝对控股权的欲望,那么他就是对企业不负责任,对企业的员工不负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很多企业家认为由自己一手创办的公司,自己应该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来绝对控股公司,这个观点值得商榷。其实只要你把企业做好了,就算只占到5%、1%的股份,又有什么关系呢?比如一些跨国企业的CEO所占股份还不到1%,但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伟大的CEO。
很多人会发现,曾经无限风光的乐华集团、秦池酒厂、沈阳飞龙、济南三株、小鸭电器等一批知名企业一个接一个地从他们的视线里消失。一个个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的著名企业家们也一个个地巨星陨落,不知所踪。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个人英雄主义+独裁治理”。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出,如果你有控制权,其他人又不能控制你的时候,这个企业就可能毁灭。
从2006年起,软银和高盛两家著名投资机构先后向雷士注资数千万美金,入股雷士,从而持有雷士一定份额的股权。引进国际风险投资虽然稀释了我个人的股份比例,但我们却引进了他们的国际化管理经验来加强对雷士的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得到了彻底的改变,流程制度也得到了完善。举个例子,融资前企业制度化不是很明显,比如员工家属生病,公司会借钱给他,现在不行,借钱只能私人借,也就是说公私要分明,这就是制度的力量。因此,引进投资机构对雷士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因为他们不仅有很好的资源,而且还有管理上的优势。雷士要发展成一个受人尊敬的民族品牌,还需要不断地改进,只有不断地完善,才能发展成熟,才会成长为一个真正在国内、国际市场上有影响力的企业。他们的加入,正好可以完善这一点。
因此,我认为,个人英雄主义在企业运营中的体现是分阶段性的,但是一个制度化、现代化的企业是不会依赖于几个“个人英雄”的,而要依靠团队的智慧和力量,依靠正规的现代企业管理方法,依靠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依靠创新进取的企业精神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