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福特通过一系列举动“挤出”投资者,最终将原本只持股25.5%的公司完全转变为家族所有
控制权之争:挤出公司创业元老马尔 科姆森
公司的成功与失败都会产生股东之间的矛盾。福特汽车公司取得巨大成功之后,首先产生的矛盾是公司创立时的主要资金支持者、本来没有直接介入管理的马尔科姆森,现在要介入管理了。
马尔科姆森于1905年通过出售股份和移交管理权,将他的煤炭公司组成了股份公司。然后他准备取代卡曾斯,自己掌管福特汽车公司。这本是以前定好的一个计划,但是现在的情况变了。两年前,作为世界上唯一愿意也能够出钱或筹钱支持亨利·福特的人,马尔科姆森是公司恩公。但是现在,他不再像是骑士,而是一个乡下亲戚。
卡曾斯拒绝交权之后,马尔科姆森提议召开了董事会。董事会有5位董事,约翰·格雷和约翰·道奇支持卡曾斯留任,约翰·安德森支持马尔科姆森,在这样2:2的格局下,福特的一票成为了关键。福特只对他的汽车事业忠诚,对他人忠诚从来不是也永远不会是福特的特点。福特的决定是支持卡曾斯留任,因为卡曾斯的管理是公司成功的一个关键要素。
马尔科姆森使福特汽车公司的成立成为可能,却无力获得公司的管理权。于是,其宣布要成立一家新的汽车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直接竞争。为避开马尔科姆森,福特和卡曾斯成立了一家新公司——福特制造公司,负责为福特汽车公司生产零部件。除了马尔科姆森之外,福特汽车公司的其他所有股东都是福特制造公司的股东。福特汽车公司的利润被转移到了福特制造公司,福特汽车公司仅仅维持收支平衡,停止分红,堵住了马尔科姆森的资金源。
对于其他股东来说,实际上一切都没有变化,原来在福特汽车公司的股票价值和分红转移到了福特制造公司的股权上。但是,对于马尔科姆森来说,福特汽车公司的股票则是价值难料了。在1905年12月的董事会会议上,他被要求立即辞去董事和财务主管的职位,因为他要成立自己的汽车公司的计划造成了利益冲突。忍无可忍的马尔科姆森以要起诉公司为回击,没有再被要求辞职。这期间,也有股东厌恶福特和卡曾斯的这种“背信弃义”的做法,贝内特就是因为怕家乡人知道他与“小人”有合作而不再受到家乡人的尊敬而退出公司。
1906年7月,马尔科姆森卖掉了自己的股份。福特和卡曾斯设法得到了这些股份,还购买了贝内特及其他三位股东的股份。福特的持股从25.5%上升到58.5%,卡曾斯的持股从2.5%上升到11%。
格雷同意福特、卡曾斯这种通过成立新公司转移利润来解决与马尔科姆森之间问题的做法。贝内特认为,福特和卡曾斯也曾想“解决”格雷的“问题”,因为他们感觉身为公司总裁的格雷束缚了他们的手脚。但“在这位底特律商界亲善仁慈的老雄狮身边,两个冒失的年轻人只有发抖的份儿,根本不敢耍弄任何诡计”。1906年7月6日格雷因病去世,福特被选为新总裁。格雷的股份仍然保留为其家人的财产,福特最终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
道奇兄弟:从供应商到股东,再到竞争者
在福特汽车公司选择了高地公园的新厂址之后,道奇兄弟也在底特律北部选择了一个新厂址。结果是,福特汽车公司建成了全世界最大的汽车工厂,道奇兄弟公司建成了全世界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工厂。道奇兄弟作为福特汽车公司的股东,享受着优厚的分红,也与福特汽车公司做着生意,但是这种生意却没有任何特殊地位。在双方关系牢不可破的时候,卡曾斯下大力气压低道奇兄弟公司提供的零部件的价格,因为他们的零部件量太大,单位价格的压低能够给福特汽车公司节省很大的成本。随着福特汽车公司越来越多地自己生产零部件以减少对外部供应商的依赖,道奇兄弟公司方面也开始扩展其工厂的能力,减少对大客户的依赖,双方的关系越来越紧张。
1913年8月,约翰·道奇不愿意再忍受福特的独裁,辞去了福特汽车公司董事和副总裁的职务,也结束了双方之间的零部件生意关系,不过道奇兄弟仍然持有福特汽车公司的股份。1914年11月,道奇兄弟公司开始自己生产汽车。他们知道难以直接与福特T型车那样的低价汽车竞争,目标客户定为“想再要一辆汽车的福特车主”。道奇车定价780美元,明显高于当时T型车的450美元。
这时福特烦恼的不是道奇汽车会怎么样,而是道奇兄弟已经不再给福特汽车公司做出贡献,却仍要“赚取”公司的分红。此前一直维持很高分红率的福特汽车公司从1915年开始转向了新策略:每月拿出相当于公司资本的5%的利润来进行分红。而且,公司“评估”出的资本是200万美元,只是其实际资本的2%。当时高地公园工厂一天就能生产出价值200万美元的汽车。
即使以如此低估的资本价值,以今天的公司分红标准来看,福特汽车公司的分红也是丰厚的,1919年最大股东福特本人得到了大约50万美元的分红:过去的分红10倍于现在,公司的股东都已经拥有相当的财富。大多数股东并没有反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张的新分红政策。公司第二大股东卡曾斯已辞职;两位律师,拉克姆和安德森以及格雷的继承人都表示满意。
但是,道奇兄弟的情况不同。他们自己生产的汽车卖得相当好,从第一个完整生产年1915年开始一直是美国五大畅销车之一。一方面,为了发展自己的汽车事业,他们需要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可能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认为福特把这么大规模的利润留在公司投入到计划中的荣格河工厂是在冒险。福特的高地公园工厂已经是世界最大的汽车工厂,而福特计划中的荣格河新工厂将是全世界所有类型的所有工厂中的头号巨人。
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为股东赚钱,分红太少违法
1916年11月2日,道奇兄弟起诉了福特汽车公司董事亨利·福特、埃滋尔·福特、霍勒斯·拉克姆和弗兰克·克林根史密斯,控告他们损害了股东的利益。道奇兄弟要求法院命令福特汽车公司永远把四分之三的利润用于分红,禁止公司在荣格河投资修建冶炼工厂。道奇兄弟认为,在荣格河修建冶炼工厂,超出了福特汽车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经营宗旨。道奇兄弟还反对福特的日薪5美元和T型车降价的做法。
法院于1917年6月开庭,道奇兄弟的代理律师指控说:“福特先生已经得到了他所需要的所有的钱。他的野心是雇佣尽可能多的人,以尽可能低的价格出售汽车。而应该对股东尽到的义务,他一点也不考虑。去年他可以挣得6000万到7500万,他却只挣了2800万。当所有其他的汽车都在提价,福特为什么要降价?就算他只是想保住在汽车业的领导地位,难道他一定要降价吗?他真正的愿望是做大众恩人。他想以股东的损失换取自己的荣誉。我们要求福特先生以利润最大化的原则经营公司。当一个企业只是扩张自己,不去赚取利润,它就是非法经营。”
巡回法院一审裁决支持了道奇兄弟的分红诉求。法庭命令福特汽车公司立即支付1927.5万美元的特别红利,并且调整公司的红利政策,以保证50%的公司利润能够回到股东手中。法院还裁定在荣格河修建冶炼厂与福特汽车公司章程不符。福特汽车公司提起了上诉,这样至少能够将上述裁决的执行拖延到1919年。
1918年11月,亨利·福特宣布将于年底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其25岁的儿子埃滋尔·福特将接任,掌管这家2.5亿美元的企业。
1919年2月17日,密西根州高级法院宣布了对“约翰·道奇和霍勒斯·道奇诉福特汽车公司、亨利·福特和其他人”一案的最终裁决:把在荣格河修建冶炼厂归入了福特汽车公司的权利范围,但是再次支持了道奇兄弟对公平分红的定义和要求。福特汽车公司已经在1919年的头两个月重新采用了公平的普通分红方式,法庭命令公司追溯支付过去的红利1927.5万美元。
福特父子以退出为威胁,负债收购其他股东的全部股权
亨利·福特对终审判决非常恼火,认为法院已经逼迫他以违背自己最佳判断的方式分配了福特汽车公司的资金。1919年3月6日,亨利·福特宣布他将组建一家新的汽车公司。5天之后,福特汽车公司的总裁埃滋尔·福特宣布,他和他父亲都将彻底退出福特汽车公司。
道奇兄弟的一位律师认为,竞业禁止合同不允许亨利·福特离开福特汽车公司去开办一家新的汽车公司。但是经销商开始恐慌,因为新公司一旦成立,他们的利润一定下降。有关福特汽车不稳定的各种传言开始出现。到了7月份,公司的大多数股东都做好了出售公司股份的决定。
福特委托波士顿一家金融服务公司负责谈判,原则是“如果他不能买到全部的股份,他就一点股份也不会买”。
结果,除卡曾斯以其曾对公司的贡献为功而要了一个稍高一点的价格(13 000美元)之外,其他股东得到的都是同样的价格:道奇诉公司分红案中确定的福特汽车公司每股股份价值为12 500美元。折算为1903年的股份的话,当时投入100美元购买的一股现在出售的价格是25 000美元。不计已经得到的可能几百倍于原始投资的分红, 1美元的原始投入资本增值为250美元。这些股份都是以埃滋尔·福特的名义购买的。根据福特自传的说法,是埃滋尔看到其他股东与其父亲在公司战略方向上的矛盾而出钱购买下了所有这些股份。
经过两次重大的股权变化,福特汽车公司的股权结构从1903年创立之初的12名股东、福特本人持股25.5%的“朋友合伙式”企业,经过1906年的第一次股权收购变成了福特本人持股58.5%的个人绝对控股企业,于1919年最终变成了福特本人持股58.5%、儿子持股41.5%、父子完全拥有的家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