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实体经济和物质财富,虚拟经济的发展使虚拟财富在特定条件下具有自我维持、自我服务和自我扩张的倾向和特征。
比如,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不再有金本位制下的黄金等量储备的限制。吸收存款的银行机构具有创造银行信用的功能,因而虚拟资本的规模可以大大超出银行所吸收的储蓄。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大宗商品的现货和远期合同交易,需要有标准化的合约交易提供流动性和价格发现与避险机制,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满足了交易者的需要。股票交易包含的风险,客观上也需要具有发现价格和转移风险的机制,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产品应运而生。提供长期的住房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经营中又会面临缺乏流动性和资金来源期限结构不匹配的问题,他们利用证券化的手段,把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出售给投资银行,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投资银行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地设计一系列创新产品或衍生产品,也有其他的保险机构认为具有投资价值。在良好的心理预期之下,整个交易链条似乎完美无缺。高杠杆率下的产品创新和投资组合,使虚拟财富规模一再膨胀。
然而,一旦金融创新的基础产品出现问题,人们的经济预期就会发生逆转。当创新产品的监管漏洞所带来的过度风险暴露出来时,一座高耸入云的虚拟财富大厦,一瞬间就可能现出泡沫金字塔的原形。
在最好的情况下,金融风暴也可能止步于信用危机,设法恢复信心即可收到疗效。现在国际上在最开始的阶段所采取的注资救市行动,其目的即在于此。在较差的情况下,它所带来的可能是一场金融危机,信用萎缩只是整个危机图景的一部分,人们不只是信心受损,社会经济体系特别是虚拟经济部门中的信任机制也受到侵蚀和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恢复信心,重建信任,要费时费力得多。重组金融机构,强化有效监管,才是真正有效的解决途径。随着华尔街金融风暴的扩展,美国目前已经采取这一步骤了。当然,大家不愿意看到的是,风暴演化成一场其影响波及所有实体部门的经济危机。至于未来的形势会不会发展到这一步,尚有待于做进一步的观察。
发生金融危机之时,人们难免会对虚拟财富的价值和有用性怀有恐惧心理,此时正确认识虚拟财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必要性及其局限性,尤为必要。
虚拟经济体系属于整个经济系统的交易部门,与生产部门各司其职,各具功用。交易部门的成长是为了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各种生产要素和经济主体的交易成本,为物质财富的高效生产、合理分配、迅速交换和最终消费提供服务。
虚拟财富只是财富复杂的社会表现形式,它们最终离不开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支配和使用。虚拟财富的规模、形式和运作模式,只有既合于自身演化的规律,又适应实体经济高效运转的需要,才能体现出它自身存在的必要性和有用性。相反,违背自身的演化规律,背离实体经济的需要,完全自我维持、自我服务和自我扩张,虚拟财富领域就会膨胀起无边无际的市场泡沫,演变成贪婪人性的竞技场、冒险家和投机商的乐园,最终必然走向自我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