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创业板上市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4月2日在做客新华网时表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投资的渠道很多,既可直接投资,也可通过基金等间接投资。深交所将严防操纵股价,同时强化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信息披露更加及时乃至实时披露。
深交所准备就绪
谈及网友关心的深交所准备情况,宋丽萍表示,深交所2000年正式开始筹备创业板,一直非常认真,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2007年以来,深交所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系统、扎实地进一步深化筹备工作,其中包括,设置专门的创业板筹备机构,而不是分散在各个部门;加强对海外创业板经验教训和运作规律的研究;在国内对创业企业进行摸底调研,全面了解他们处于什么样的成长期,需要什么样的支持,风险在何处;研究制定创业板的各项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开展技术系统准备。现在这些工作都已基本就绪。
她说,下一步就是把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首先,发布相应的交易所规则,包括创业板上市规则、交易特别规定。第二,深化投资者教育。第三,开展对中介机构的引导和培训,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一定要对创业板尽职。第四,一如既往地做好上市资源的培育工作,使创业板能够有比较充足的上市资源。第五,进一步完善技术系统。
为中小企业增加稳定融资渠道
宋丽萍说,推出创业板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有着重要意义。
“创业板能给饱受经济危机困扰的中小企业带来更多的融资希望。”宋丽萍表示,必须通过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从根本上拓展直接融资的渠道,才能给中小企业提供长期的、稳定的又有较高风险承担性特点的股本型资金。
不会对主板造成冲击
宋丽萍认为,从当前市场形势来看,推出创业板的时机比较恰当。
她表示,推出创业板不会对现在市场带来冲击。创业板的特点是企业规模小、筹资额小,即使1年上100家,也就是100多亿,还没有1个大盘股筹资额大。现在A股市场是16万亿元市值,1天的交易量达上千亿元。从量来说,对市场产生不了冲击。
中小板为创业板提供许多启示
宋丽萍表示,中小板的建设为创业板提供了许多启示。第一,使人进一步认识到为中小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支持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第二,必须大力加强和深化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培育工作。第三,要从严监管。
宋丽萍说,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尤其严格,要求专户储存,钱什么时候提、提到哪儿去、什么时候用,保荐人都要进行监管。在大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上,要明确上市公司的钱不能随意占用,一旦发现苗头,就要实施严厉监管措施。在资金运用问题上,2007年矛盾比较突出,当时二级市场特别好,股票投资诱惑也比较大,在这个关键时刻,深交所采取了严厉措施,坚决禁止进行二级市场投资。
宋丽萍说,创业板的设计还充分借鉴了海外经验和教训。从全球来看,前前后后大概有47个创业板,其中多数是成功的。深交所认真分析了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因此在制度设计上防患未然,比如规定创业板市场的行业覆盖面要广一些、上市门槛不能太低、监管不能过于宽松等。
散户参与渠道很多
投资者非常关注自己能否参与创业板投资,对此,宋丽萍表示,投资者准入制度的设计、要求,是根据创业板的特点来决定的。创业板的风险和收益的特征与主板截然不同,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相对主板较低,相应地,它的风险就大。而我国的市场是以中小散户为主体的投资者结构,所以要设立一定的准入要求,要求投资者对创业板的风险有一定的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否则投资者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加剧了创业板的风险。
“目前,投资者准入的具体要求还没有定,还在论证当中。”她说,其实投资者投资创业板的渠道还是挺多的,比如说基金是一个渠道,它没有条件限制。投资者准入制度出台后,符合准入制度的投资者可以自己投资创业板;暂时符合不了的,可以通过基金或者其他的方式间接进入创业板。
应注意六方面风险
宋丽萍特别提醒投资者,要注意创业板六方面的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的历史不是特别长,所以它的经营稳定性在整体上可能要低于主板的公司,它的经营风险比较大。
诚信风险。在创业板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可能会更突出。
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
技术风险。创业企业的技术风险比较大,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比较大。
投资者主体不是特别成熟引起的风险。
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够高带来的风险。
严防操纵股价
“针对股价操纵,我们要提高透明度。”宋丽萍说,在开盘前就有模拟成交信息的披露,引导投资者合理报价。在全天的交易过程中,深交所有专门部门实时盯住股价的波动,同时还跟公司监管部门实时联动。一旦股价发现异动,马上联系公司监管部门,查明公司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判断股价异动是否有问题,保持信息的公平性。
此外,还会分析引发股价异动的委托单是哪里来的,并采取相应措施。宋丽萍介绍,交易所是联合监管的机制,有实时监控部门、公司管理部门、会员管理部门,这三个部门是全方位进行实时监管的。
信息披露将更及时
宋丽萍表示,为了强化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监管,首先要强化公司治理的要求,包括强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委员会功能。其次,要求信息披露更加及时。第三,根据创业企业的特点,对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要求也更加严格。第四,风险解释更充分,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澄清。第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一定要合理使用。
退市标准多元化
宋丽萍表示,创业板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交易所要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退市制度,深交所准备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经营业绩、资产规模、股权分散化程度、市场流动性、规范运作、是否忠实履行信息披露等方面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标准。
谈到如何转板时,她说,符合转板条件的,实行自愿转板的原则,尊重企业的选择。但同时应认识到,海外创业板失败的原因之一是转板太快,以致于创业板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时候,一些好的企业就转走了,导致部分海外创业板发展缺乏后劲。对此,深交所会充分考量,以促进创业板持续健康发展。
投资者准入制度出台后,符合准入制度的投资者可以自己投资创业板;暂时符合不了的,可以通过基金或者其他的方式间接投资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