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资委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问题,多年从事国有企业发展、改制与重组的上海天强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祝波善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对员工持股,更多应提倡激励型的股权激励,逐渐减少福利型的股权激励。
随着国有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新情况、新特点逐步暴露出来,而这些问题又主要体现在企业的股权上。2008年10月8日,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139号文)》,从鼓励激励科研技术人员持股,规范和制约中高层管理人员持股等方面,望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长期困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问题,这又必然要触动更多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改变过去的关系与格局。
改革越来越难
祝波善认为,实际上,现在企事业单位的改革都遭遇一定困境,现在的体制改革面临一些深层次的、系统性的、结构性的矛盾。单位面临新型的管理关系、上级主管单位的变化,对改革的诉求是不同的,体现出不同的矛盾和困难。
当前,体制改革的推动力量在发生改变,这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90年代以前,大家普遍得益受惠阶段,那时的改革是容易推进的,当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的核心思想是放权。后来进入第二个阶段,利益调整型的,大部分人是得益的,少部分人的利益受损,相对还是容易推进的。
第三个阶段是深层次矛盾频发的阶段,被改革的对象已经看不出是明显的得益者。电力行业的改革多少都体现出此种状况。过去出台的政策也分为3类:第一类完全是政策推动重组,推动结构性改制,政府主导,目的是产业结构调整;第二是安置型,最典型的就是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主要目的是企业削减包袱;第三是真正想着眼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包括这次139号文的发布,但这种政策落实起来可能会有一定难度。
过去改革的成功与失败并存,不同人员对改革的态度存在明显的分化。例如勘察设计单位,全国改得最彻底的是江苏,在2004年以前完成了80%的改革,在去年上半年我们和江苏省建设厅专门做过一个调研,结果显示大概30%的企业确实通过改革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效,解决了改革没有解决的问题。20%是改了不如不改,还有50%属于改不改都这样。
体制改革应立足三个结合
祝波善指出,前几年企业的改革主要是出于三个目的考虑:一是甩掉企业的包袱,二是员工的身份补偿,三是员工拿到股份。但事到如今,如果企业将改革的目的还聚焦到这三个方面上,基本上是推行不下去的。目前的改革政策已经越来越规范,可操作的空间越来越小。核心是要确立改革的导向到底是什么。对于企业来说,体制变了,经营发展问题也不会都解决。实际上,体制改革仅仅是解决了进行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一个前提,真正解决长期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因此,体制改革应该立足于三个结合:与战略转型结合、与机制优化结合、与员工的观念转变结合。例如勘察设计行业的改革,除了要实现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之外,还要考虑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的转型。
过去一提到体制改革,第一反应就是利益的再调整。但在新形势下,更应该立足于战略发展的要求来指导体制改革。必须将体制改革与内部的机制优化紧密结合,真正构建以产权制度变革为核心的全面的变革,尤其包括员工思想的改造。
推进改革步骤的设计,首先要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层分类,逐步推进。不应指望一步到位,否则很可能推进不下去。二是职工的宣传工作要系统筹划,宣传的过程中不同的时期宣传的目的和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前期谈政策,中期谈改革发展的方向,后期谈改革方案。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宣传的内容和重点也不一样。
减少福利型持股
在139号文颁布后,如何有效地推进员工持股?祝波善认为,首先要理性地认识员工持股。员工持股分为两大类型:激励型的和福利型的。本次政策更多强调激励型员工持股。过去不少是福利型的比如电力系统持股,真正对企业员工长期激励最有效的方式是福利而不是股权,通过股权达到对员工的长期激励的话,成本过高。现在更多应该提倡激励型的股权激励,逐渐减少福利型的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应该坚持:首先企业应该在改革的过程中分清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员工持股虽然在法律上是股东,但属于一种特殊的投资行为,因此,一定要做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必要的时候还需要一定的流动机制。
良好的员工股权激励如果能够真正实行好,对企业而言是一种很好的制度资源,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的成本。进行员工持股,必须进行两个意识的教育:一是股东意识的确立,二是企业家意识的确立。很多企业的改革往往缺一个优秀的企业家。改制的过程中对企业的领导人来说,如何树立企业家的精神是很重要的,但往往不被大家所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