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翔
英国约克大学经济学博士
现任教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
在沪深两市数万亿市值灰飞烟灭的当口,再提创造居民财产性收入似乎显得不合时宜,但是我坚信危机愈大,面临的转机也愈大。当下的危机,恰恰给政府提供了一个更大的机会:一个从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两个角度发力,从根本上完成中国金融资本市场涅槃的契机。
在本系列的前两篇里,笔者介绍了资本市场马太效应的定义和表现。今天想着重谈谈怎样利用马太效应对居民财富增长起积极作用的一面,从而使居民财富的收入纳入良性正反馈轨道,同时需要引入政府的有形之手来干预,抑制其对居民财富分配不公平的消极作用的另一面。
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马太效应的积极一面呢?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创造条件让居民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以我的理解,这就是要通过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促使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健发展,最终居民能够通过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来分享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实现居民财富的保值增值。
要使国人能在劳动收入之外,通过增加财产性的收入来分享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果,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要藏富于民,让财富真正存在居民手中,变为可支配收入。如此,通过消费拉到内需,居民通过投资于资本市场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才是题中应有之意。这里的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在支付国家税收,扣除了医疗、子女教育、养老性储蓄之后,真正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显而易见,要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在给定国民总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只能通过减税和建立更为完善的社会医疗、文教等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对于减税这个西方发达国家常见的刺激经济的政策工具,在我国还显得比较陌生。在我国目前的税收模式下,用政府公共投资刺激拉动经济对私有部门的投资挤出效应是相当明显的,这也是中央屡屡要搞宏观调控,而各地方政府以投资主导拉动经济增长模式总难有改变的根本原因。为什么以GDP增长为导向的增长模式难于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就是因为大量的资源以税收的形式集中在政府手中,而一个缺乏有效约束的政府,总是有充足的动力去大量重复投资、无序建设,这也正是藏富于国的结果。
从藏富于国走向藏富于民,减税应是最先考虑的政策。
以个人所得税为例,2008年上半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总额为213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7%,远高于同期10.5%的GDP增幅,假如通过减税,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可以从源头上为内需的增长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收入基础。而政府由投资为主的财政支出模式向完善社会医疗、教育保障体系,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个增加居民财富的路径,则在于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西方公司金融理论已经刺穿了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之间的面纱,私人拥有企业,自然企业的利润也由私人控制,企业利润和私人收入之间并无本质不同。而我国国有企业隶属国家,绝大多数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然而有全民所有之名,而无全民所有之实,这个现实经过国企改革之后,因为引入多种经济成分而有了一些改善,但国有股仍然占据关键垄断行业如能源、交通、电信的绝对控股地位。由于行业的天然垄断地位,这些国企拥有极高的利润。对垄断国企赛这部分超额利润,仅靠一般性的企业税收是不够的,理应对其征收特别税或者规定强制的分红政策,或将这部分收入直接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挂钩,成为国家回馈全体国民的一项福利政策。这需要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管理、税收以及监管都做出制度层面的创新。在要让国民得到实惠,而不是让某些利益团体依靠垄断地位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方面,反垄断法的实施,开了一个好头,但要深化这个领域的改革,必然会面临强大的阻力,需要我们发挥大智慧,痛下大决心。
只有做到了藏富于民,而不是藏富于国,国人才有了创造财产性收入的物质基础。这样,结合对金融市场制度改革的深入,对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一个良性的循环就有望形成,马太效应的正面效应便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那么,马太效应的负面效应如何抑制呢?在全流通时代,大小非获得了股票的流通权,他们大量的筹码在手,政府对于他们要用有形之手来调控。征收暴利税已被监管层否决,管理层目前的思路是用产品的创新来化解他们对市场的冲击,但遗憾的是,步子还不够大,节奏还不够快。我们期待着政府尽早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希望尽早看到居民切切实实获得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