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省高院对一起涉及二十九个省、市区,涉案金额达七千多万元的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查明,被告人董欣是陕西西部汽车工业贸易公司的负责人,2005年他和另一名被告王可达成合作协议,为自己的公司融资,后把公司的名字更改为金园汽车产业发展公司。经过一系列运作,公司资金筹集到了,但是他们却走的是歪路子。
省高院刑事审判庭 审判长 马宇舟:被告人董欣,用虚假的验资交款凭证,以增加12名新股东的名义,将公司注册资本从1800万元虚增至4000万元。被告人王可指使明道启圣公司员工,通过网络、报纸和非法中介机构,对金园汽车公司的业绩和即将赴海外上市的信息大肆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广大群众购买金园汽车公司的股权。共骗取2700余人次的资金,共计七千七百余万元。
两名被告非法集资诈骗的范围涉及全国29个省市、区,2006年两名被告因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罪、集资诈骗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逮捕,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判决后被告人王可不服,提起上诉。省高院经过审理认定,两名被告人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集资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今天做出了终审判决。
省高院刑事审判庭 法官 马宇舟: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告人 董欣:现在我想给买这个股票的股民赔礼道歉,这些事我没有想到的,最后我给别人带来这么大危害,受到法律制裁应该。
省高院刑事审判庭 法官 王琪轩:(希望)广大投资者一定要到正规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不要相信所谓的投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