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创业板上市
-国务院出台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
-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股市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政府网13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包括9方面内容,共30条。
落实宽松货币政策
意见要求,要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造适度宽松的货币信贷环境,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至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2009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7%左右。
加强改进信贷服务
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合理资金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扩大债券发行规模
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股票市场运行,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完善中小企业板市场各项制度,适时推出创业板,逐步完善有机联系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
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积极鼓励参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研究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在内地有较多业务的香港企业或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完善债券市场发行规则与监管标准。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意见还要求,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意见最后强调,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