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签订于1970年,并于1978年生效。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同时中国专利局也成为PCT国际受理局、国际检察局、国际初审局。
PCT申请分为二个阶段:PCT国际阶段和PCT国内阶段。
1.国际阶段: (1)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2)国际检索;(3)国际初步审查。2.国内阶段:相关PCT成员国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PCT申请人资格
条约规定,条约各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因此,中国的国民(包括单位和个人,并且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和居民(不论其国籍是否属于中国)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
PCT申请的好处:
一、一种独特的程序
1.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向一个受理局(中国专利局)提出,进入各国家阶段以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
2.以最小的花费,向外国提出申请的决定可以推迟到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3.在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可以对发明的经济价值及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有更多的时间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国家阶段使用;可以更好的筹划国家阶段的费用。二、较大的灵活性
1.要想避免更多的花费,可以简单地不再进行申请程序或不进入国家阶段;2.国际阶段作出的修改对所有的指定/选定的国家均有效力;三、进一步的特征
1.更直接、更迅速地获得各指定/选定国家专利权。PCT国际阶段国际阶段的主要程序:· 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国际检索· 国际初步审查一、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PCT专利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就要指定该申请将在哪些成员国有效,这些被指定的国家称为"指定国"。中国专利局作为PCT受理局认为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申请手续完备的,即确定国际申请日。国际申请日表示自该申请日起,PCT国际申请在每一个"指定国"具有相当于正规的国内申请的效力,该申请日也成为在该指定国的实际申请日。PCT受理局将对国际PCT申请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则将国际PCT申请文件分别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二、国际检索
PCT专利申请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将对PCT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并作出国际检索报告。该检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尽快送交PCT专利申请人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自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国际局将公布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检索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检索报告送交该PCT专利申请要求的"指定国"的专利局。三、国际初步审查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强制性的。参加条约的国家如果是受PCT第二章约束的,其申请人可以请求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其申请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了就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意见。该审查意见对各个指定国没有任何约束力。但是,PCT规定的标准是当前国际上通用的标准,而且该审查意见是由为数不多的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在国际检索的基础上作出的,所以该报告应当是比较可靠和可以依赖的。
在参加《专利合作条约》时,有些国家不受PCT第二章约束。申请人请求国际初步审查时,只能从受PCT第二章约束的指定国中选定一些使用国际初步审查结果的国家,这些国家被称为"选定国"。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后,将提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并由国际局转交申请人,同时国际局还将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送交该申请的"选定国"。
PCT国家阶段
当国际专利申请在国际阶段的工作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PCT专利申请人将按照申请时指定的国家或者在请求初步审查时选定的国家进入各个国家的国内审查阶段。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指定国或选定国的专利,将由各指定国或选定国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