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日前独家专访新浪CEO曹国伟
近日,新浪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经在去年一起美国律师集体诉讼其信息披露不完整的官司中胜诉。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驳回了这起针对新浪及其部分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合并证券集体诉讼案,且该判决不可更改。
按理说只是一件小官司的胜诉,但新浪网CEO曹国伟却非常兴奋。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独家专访时,曹国伟表示,胜诉说明新浪的信息披露制度非常严格、透明,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你的信息披露能够做得完整、透明、到位,这些美国律师就没那么可怕。”
极少数公司能胜诉
《第一财经日报》:这个官司的过程是怎样的,你怎么看美国投资者的这次诉讼?
曹国伟:去年2月,在新浪公布05财年一季财务业绩展望后,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接到多起主旨不同的证券集体起诉,指控新浪及部分高管与董事涉嫌发布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联邦证券法,并提起数额不明的索赔。
这些投资者集体起诉后进行合并,由首席原告Lerach律师提交了一份经修改的合并起诉书。其实,美国上市公司被起诉,是一种常态的事情。只要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下跌、信息披露不完整或者公司高管对外说话时不严谨,就极有可能被起诉。
《第一财经日报》:据说,这种职业律师的诉讼中大部分都选择和解,为什么?
曹国伟:这类官司80%被诉上市公司会选择庭外和解,百分之十几原告会赢,只有非常少数上市公司能胜诉。美国律师费高昂,由于耗不起人力、金钱以及对公司名誉的影响,很多公司会选择拿出几百万美元与原告和解,但和解并不是因为公司有错。
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财经日报》:对于这些投资者的起诉,你们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曹国伟:美国的整个股票市场有非常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保护投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人的利益,因此,就形成了一个行业,有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诉讼的律师帮着他们进行诉讼。
我们的案子只开庭第一次,法官就把原告的案子驳回了,并且不让其修改。说明新浪在信息披露制度和管理上做得无懈可击。
《第一财经日报》:新浪在管理制度上做了哪些工作是值得借鉴的?
曹国伟:新浪在信息披露方面一直做得非常规范。现在很多中国海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都是照我们抄的。
新浪是一家美国本土上市公司,而在中国的四家美国本土上市公司中,新浪是国内第一家通过404条款的公司。按照美国证监会的要求,对美国本土上市公司的监管严格程度要高于海外上市公司。美国本土公司必须出季度财报,并交给证监会,而其他海外上市公司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