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撰文/汪洋
取消房贷利率7折优惠之举山雨欲来。 尽管官方未有正式定论,但各家银行都暗自打着自己的算盘。根据媒体报道,招商银行南京分行11月5日下发通知,明确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由原来的7折上调为8折,在认定上以家庭为单位,但如果首套房贷款还清,再贷还是认定为首套房,11月9日起执行。 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招行)总行立即做出回应并予以否认。招行总行零售银行总经理刘建军表示,招行南京分行并没有将首套住房最低优惠利率上调至8折,“这是媒体误读招行南京分行的相关通知。” 其实,关于房贷优惠政策收紧的消息早于9月份便在坊间四处流传,首付比例提高,利率优惠降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取消税收优惠等等。如同房贷优惠新政刚出台时一样,这次收紧或取消优惠政策似乎没有一家银行敢强出头。但私底下的放贷政策,却按着新政执行。 有媒体报道称,针对京、沪、穗18家银行的实地调查发现,11家银行部分网点二套房利率上浮10%,多数要求首付四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因为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年初出台的一些优惠政策,可能会终止。他认为,201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然会延续目前的稳定政策。不过诸如一些购房优惠的税收措施,到期可能会取消。 此轮银行调整利率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2008年国办发131号文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对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优惠政策时限上给的说法是:“以上政策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如今,时间临近年底,按照这个规定,很多媒体和业内人士将优惠政策解读为可以“自行终止”。 2008年开始的房贷优惠政策始于一个房产低迷、金融危机肆虐的背景,如今,经济日趋回暖,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幅度令人乍舌,而通过调低利率刺激楼市的手法似乎也该收紧了。 中央财经大学郭田勇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不同的对象应区别对待,政策不能搞“一刀切”,对于首套购房,应该继续执行优惠政策,既能满足人们的购房需求,又能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发展;而对于二套或多套投资性房屋,则应该严格控制,不能给予优惠。 对于银行的一些政策“自我调整”行为,郭田勇认为不排除银行出于盈利方面的考量,尤其是那些零售业务比重比较大的银行,取消优惠利率对银行的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国信证券房地产行业分析师区瑞明对《数字商业时代》表示,优惠政策到期,极有可能是政策层面既不出台取消的规定,也不会明确规定延续下去。“对房地产行业来讲,最坏的时候已过去,再从国务院的层面作规定,要求银行利率打7折,这种可能性不太大”。 和银行的态度相对,地方政府显然要宽容得多。湖南、吉林等省份通过不同方式向开发商表示,2010年当地省级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不会取消。这与当地房地产市场复苏程度及投资数据不理想有关。王珏林预测,2010年各地区调控可能出现两种声音:北京等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可能会对稳定房地产的政策进行微调,鼓励提高房地产投资和自住型消费;长沙等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可能会顺延优惠政策,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植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