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艳
上半年汹涌的信贷潮,注定了三季度的信贷管控和结构调整的不期而至。 随着内部资本束缚和外部政策等信贷约束条件的增多,商业银行开始着手两项主要工作:一是调整信贷结构,二是对信贷资产进行部分转让。 9月份以来,随着内外部约束条件变得更加严格,商业银行开始选择后者,加速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据了解,这种转让主要包括两种手段:一是转向信托贷款类理财;二是同业之间的信贷资产转让,包括买断和回购两种。 由于具体的信贷资产转让数据并不透明,业内人士估算,仅四大行的信贷资产转让规模就达到数百亿元。 信贷资产转让路径 “信贷资产转让三季度明显增多了。”10月13日,邮储银行公司业务部人士表示,“需求非常强烈。” 在邮储的办公室,无论是大型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都纷至沓来,成为信贷资产转让的主力。 某国有银行公司业务部人士表示,尽管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但是诉求不尽相同。国有银行更多是受到信贷规模控制约束,为了符合规模控制而进行资产转让,而中小银行则更多受压于资本充足率等资本约束。 相较于上半年忙于放贷,当前如何控制信贷规模成为商业银行的一项艰巨任务。 某股份制银行信贷管理部人士说,上半年没有规模限制的情况下,“大家都不舍得把资产拿出来转让”,资产转让主要是满足结构调整需求,比如期限、行业调整等,而下半年则更多侧重规模约束。 从受让方来说,受让信贷资产的主要是中小地方性金融机构,以及邮储、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资金富余机构。 某农信社人士表示,由于今年的信贷以大型投资项目为主,且项目落地并不均匀,一些地区性的中小金融机构贷存比相对较低,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它们就成为信贷资产的主要受让方。而通过受让资产,可以达到既调整资产结构,又增加盈利的目的。就目前市场而言,资产转让主要有三种方式,包括:买断、回购和“双买断”。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即指信贷资产的转让双方进行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义务,与此同时,风险亦全部转嫁给受让方,债权人则由信贷资产的出让方变为受让方。这种转让完成的是一笔信贷资产的“真实出售”,即受让方享有完全的追索权。 而回购型则不同。转让双方会根据协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的同时,也会约定在未来的时间点无条件购回该笔信贷资产。相较于买断型,这种信贷资产转让不办理贷款档案和法律文件的移交,即信贷资产不会移到出让方的资产负债表外。 由于回购的信贷资产并没有移出表外,因此,当前更多的资产转让业务采取的是“双买断”型。 邮储银行人士透露,“双买断”型资产转让即签订两个条约,一个是当期的“买断”合同,另一个是远期的“回购”合同。它实质上是一笔回购合同,但通过这样一种安排,在会计账务上的体现却截然不同。转让方因持有“买断”合同而可以堂而皇之将该笔信贷资产转出资产项下,而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