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夜色温柔》的时候,菲茨杰拉德在上流社会已经混得够久了。他像个回忆昔日盛宴的饕餮之徒一样,细细描绘了女主角的一次购物经历:
妮可儿像一列熊熊燃烧的战车,她双颊兴奋得通红,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把这些东西通通一股脑儿买下,计有:彩珠、折叠式沙滩坐垫、假花、蜂蜜、客用床、各种皮包(皮包就皮包好了,还“各种皮包”)、围巾、情鸟、洋娃娃的微型家具、三码虾红色新布等。她还买了一打游泳衣、一只橡皮鳄鱼、一套镶金象牙棋子、送给埃布的一些亚麻布大方巾、两件赫尔墨斯牌麂皮夹克(一件翠鸟蓝、一件耀眼绿)。 购物就像个坏女人,她们没什么头脑,又充满勇气,向来叫人既反感又羡慕,有时候还忍不住跃跃欲试。我出发去伦敦的前一天晚上,躺在被窝里给自己打气,决定要做个好女孩。 第一天,在哈罗德百货的墨绿色遮雨篷下,我成功地控制住了自己。对我来说,这里完全是个旅游景点,而不是购物场所。一楼LV的皮包专卖柜台旁边就是老法耶德的雕像。这位著名的零售商人,他穿着三件套的西服,凌空握着一根拐棍,好像拿不准是否要使用这件属于老人的法器。他的脸跟丘吉尔一般宽阔,并不盛气凌人,反倒庄严得像个牧师。他有一边的嘴角微微带着笑意,这笑意并不让他显得平易近人,反倒生出几分狡黠。他站在高高的花岗岩底座上,却是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随时准备降落,帮助哪个不灵光的售货员完成一笔大买卖。 他的独生儿子继承了他的长相,不过注定比他要更有名。儿子的最后一个女朋友是戴安娜王妃。我在这家商场的地下一层,See By Chloe专柜边上,看到了我曾经和戴安娜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的证据。这是一只小小的郁金香形状的杯子,因为年岁久了,在灯光的照射下有些泛黄,已经丧失了剔透的质地,不过,用来盛一杯香槟酒刚刚好。12年前的一个夜晚,她收下一只戒指,喝了这杯酒,用吻过继承人的嘴唇在玻璃上留下唇印。真恍惚,她站起来,有些发抖,她的身体里有种奇异的感觉,强烈又生动。第二天,这种感觉竟然应验了。一切在巴黎的隧道里释放和终结。铁器强烈碰撞迸发的火花竟然就和这酒杯某个角度的光芒一样刺眼。一点两点三点,唇膏血一样红,慢慢地以留恋的姿态往下淌。她到底还有什么话没有说呢? “这是一样好东西。”她说。我的这位朋友,花598英镑在二楼Burberry女士专柜买了一件米色经典系腰风衣。她站在镜子前,一动不动,喃喃自语。598英镑折合人民币6600元。她还说,这个款式北京国贸要卖到一万五,所以,花钱就是占便宜。最后,我在一楼美食广场花5英镑买了一只Krispy Kreme牌甜甜圈。当我两手空空走出哈罗德百货的时候,内心充满了细致入微的甜蜜。我又一次对自己感到满意,深感战胜了自己。不过,24小时后,我的理性在切斯特购物村彻底崩溃。我倾其所有购买了一件同款Burberry风衣,最后身无分文还得意洋洋。我不是特别喜欢这件衣服,但我心想,我买的这件折合人民币3500元,按照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就比我的朋友多获得3100元的消费者剩余。价格标签就是酒杯上的吻痕,让世界登时变得栩栩如生朝气蓬勃。很明显,我虽然堕落了,但这种胜利者的激情将陪伴我度过余生。 文 | 雷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