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霸”施压,200余商户只敢卖燕京。武汉酒类打黑第一案移送起诉(11月28日《楚天都市报》)。不独武汉,也不独燕京,在全国不少地方皆上演过黑社会性质的啤酒垄断经营乱象,不乏大品牌身影出没其中,折射出啤酒市场低端竞争的生态环境。
目前,国内品牌啤酒在品质、口感、价位、包装等方面差异性较小,“即时性消费、冲动性购买”特点明显,这造成两方面后果。一是,单单广告推广不足以形成品牌壁垒,而一线促销往往可立竿见影;二是,由于大部分消费者“喝什么都是喝”,尚未形成品牌忠诚度,即使垄断经营,在短期内也不会引起不可遏止的情绪反弹。 加之各地治理上的滞后与疏漏,一线销售人员便裹挟趋利冲动祭出下三滥手段,甚至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销售章法。啤酒生产商的态度值得玩味。若是不知情,则不是负责任的态度,起码有管理不严之嫌;若是知情而默认,则是明显的鼠目寸光,只顾眼前利益而漠视对品牌造成的长远中伤。 开瓶后流出的不仅是啤酒,还有泡沫。若一味沉浸于不按规则出牌而建立起的“销售神话”,放慢创新脚步,绝非品牌之福。泡沫终会破碎,燕京“酒霸”案即是明证。而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若建立不起来,你在华中“使绊子”,我在华北“出阴招”,老实人吃亏,则必然使各大品牌陷入市场内耗的深渊。 终止无序内耗,出路有三。一是加大对“欺行霸市”的打击。对此的打击要从苗头开始,不要等到发展成大案要案。二是对于形形色色的局部垄断行为,啤酒生产商须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承担责任。若酒霸的倒掉对生产商而言只是销售神话的破灭,不足以触到痛处。三是要走出低端竞争的格局,除了口味优良、价格公道,更要在品牌、服务、创新上酝酿个性,让啤酒蕴含文化品位与流行时尚,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一个日益透明的市场注定容不下肮脏的交易。谁愈早在品牌经营上发力,谁愈早得势。